近期,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挂牌督办,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一批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辛店镇西徐庄村原支部书记魏得顺优亲厚友问题
2013年,魏得顺违规为其父亲魏福生、女儿魏金茹申请贫困户,虽已于2015年脱贫,但仍享受部分扶贫政策。魏金茹于2018年春季享受了1000元的学杂费减免和1000元助学金的补助,魏得顺作为时任支部书记负有直接责任。同时,魏得顺还存在其它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10月16日,经辛店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魏得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二、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焦凯东违反驻村工作纪律问题
2018年5月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焦凯东派驻仙台镇盐东村工作期间,工作散漫,无心从事驻村工作,经常脱离岗位外出饮酒;驻村工作期间焦凯东还谩骂村干部、砸损住所门窗,以驻村工作队名义在超市赊账购物,且编造各种理由向盐东村村民借款,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30日,经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焦凯东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是初级工,降低两级薪级工资。
三、常村镇刘东华村支部书记屈保松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问题
2014年至2018年期间,屈保松在协助常村镇政府从事该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评议及上报工作中,以帮助申报为由,分别向申请人杜某连、闫某福、阴某祥索要好处费700元、1000元、500元及价值130元的利群烟。2018年4月,屈保松将上述2200元退赔给杜某连、闫某福、阴某祥。同时,屈保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23日,经常村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屈保松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有关涉案人员对党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法纪毫无敬畏,有的优亲厚友,有的违反工作纪律,有的吃拿卡要。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法依纪坚决惩治。
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惩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各乡镇(街道)党委、纪委(纪工委)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以群众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认真抓好以案促改,深刻剖析发案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的“阳光雨露”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中共叶县纪委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