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震慑,防止“四风”反弹,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冯先炳私车公养问题
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冯先炳在未召开县人民医院班子会研究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将车牌号为豫DU7369的私家车作为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在此期间,经冯先炳签字,县人民医院报销该车加油费4.2万元,其中:冯先炳因私用车加油费1万元。2018年12月2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先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县住建局市政股股长韩伟亮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8年7月28日晚,县住建局市政股股长韩伟亮接受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方负责人黄某某邀请去某KTV唱歌, 2018年8月韩伟亮主动归还黄某某唱歌消费款1300元。韩伟亮作为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重损害了县住建局干部形象。2019年1月30日,经县住建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伟亮行政警告处分。
三、叶邑镇同心寨小学校长王转滥发福利、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王转安排报账员孙某玲使用办公经费,以加班补助和教师节、春节等节日福利名义给11名教师发放现金、食用油等物品价值共计6771元。2018年12月27日(周四)下午,王转邀请邻校校长徐某乾、王某义到同心寨小学帮助整理档案,工作完成后的四点至五点期间,王转购买价值共计135元的两瓶白云边酒及一些凉菜,与上述两人在其办公室就餐,随后,王转安排报账员孙某玲以购置办公用品的名义将上述支出入账报销。同时王转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9年7月4日,经县教体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转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违纪所得。
上述三起案例,有的私车公养,有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有的滥发福利、违规公款吃喝,置中央、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三令五申于不顾,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存在顽固性和反复性,一些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也暴露出县医院党委、县住建局党组、县教体局党组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保持清醒头脑,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增强底线意识,严守红线,严以律己。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用严 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叶县纪委
2019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