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
2020-11-02 10:00 来源: 叶县纪检监察网站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加强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我县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叶县常村镇刘东华村原支部书记屈保松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吃喝问题

2019年2月,屈保松挪用占地补偿金偿还2018年春节违规给村干部发放福利(5500元)和补助(3600元)欠款,及偿还饭店吃喝招待欠款22350元。屈保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14日,屈保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叶县邓李乡后炉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王群欣违规吃喝问题

2017年1月,县财政部门向后炉村拨付村干部工资41400元。王群欣安排报账员王某欣将其中16000元发放给村干部,剩余25400元直接用于偿还后炉村两委在该村风来香狗肉店的欠账。王群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1日,王群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叶县保安镇前古城村原支部书记银乃延、村委会主任张玉成违规吃喝问题

2015年3月,平顶山市路桥公司扶贫帮扶前古城村5万元,林场收益1.5万元,合计6.5万元整,入该村账后,银乃延、张玉成以文艺演出名义报销违规吃喝3600元。银乃延、张玉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17日,银乃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玉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违规吃喝问题均发生在村里,有的发生在十九大之后,充分说明吃喝之风在一些乡镇还未完全遏制,隐形“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上述4名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顽固性、反复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聚焦违规吃喝这一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监督检查,紧盯违规吃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享乐奢靡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中共叶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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