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华区监察委员会
首页
要闻要论
信息公开
工作动态
案例警示
党纪法规
网站首页
>
县市区纪委
>
新华区
>
信息公开
>
审查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市场办事处党员胡海涛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21-06-18 10:05
来源:
新华区纪检监察网站
胡海涛作为中共党员,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2021年1月12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海涛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
新华区纪检监察网站管理员
分享到:
版权所有:中共新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华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