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8日至9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1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方面
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林业局党组2024年9月5日印发《关于实行财务报销会审会签制度的通知》(舞林组〔2024〕26号),各项经费开支均执行“先报告、后开支”的原则,实行“会审会签”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做到凡涉及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均召开党组会议先研究再支付、有记录再支付。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18日已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时登记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关于2020年11月省林业厅奖励1辆森防工具车(豫DMV959)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因该车由省林业厅统一购置,没有给发票,该车无法入固定资产,领回后15年来一直由舞钢市林业局办公室负责调配使用,现在林业局仍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使用。关于2021年9月购买1台相机9998元,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目前已记入固定资产账户。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林业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力”方面
3.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第一要务,力求学深悟透,切实达到以学促干内生动力,务必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精神落地实处,真正补齐造林绿化短板。自2024年11月1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林业局党组会先后进行9次“第一议题”学习,其中学习习近平对林业领域指示批示精神2次。领导班子会先后开展4次“第一议题”学习,其中学习习近平对林业领域指示批示精神2次。今后林业局召开党组会和领导班子会坚决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认真开展“第一议题”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尹集镇姬庄村、张庄村和庙街乡人头山村作为我市的乡村振兴先导片区的问题,下步市林业局将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局和属地乡(镇)沟通对接,根据群众意愿挖掘造林绿化潜力。已督促尚店镇等5个乡(镇)与相关村委签订“一村万树”管护协议,并将“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工作后期的管护目标纳入管护协议中。市林业局生态建设修复股不定期对相关乡(镇)、相关行政村苗木栽植后期的管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成活率达标。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义务植树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修订《舞钢市义务植树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管理有章可循,科学规划义务植树项目的树种选择、数量、布局。市林业局生态建设修复股将不定期查看义务植树基地已栽植苗木后期生长管理状况。对已经栽植的树木进行定期浇水、施肥、修剪等养护工作,确保树木成活率,建立树木养护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以来共发生9起滥伐林木案件,负责林业执法工作的舞钢市森林消防救援大队已开展常态化巡查巡护,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后续补种林木加大跟踪监督,确保成活率。关于河南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杨庄乡叶楼村0.2939公顷林地使用至2023年8月,至今未按批准的恢复植被方案要求恢复林地的问题,市林业局已责令河南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理长期使用林地手续。河南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意限期补办使用林地手续。现在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使用林地可研报告,正在准备使用林地手续的相关材料。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7.关于“林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舞钢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已完成公开招标,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规划院编制舞钢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舞钢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需要最新的森林资源调查成果基础数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舞钢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已完成了外业的小班调查、加密样地调查、调查小班调查数据自查和县级自查,市级和省级数据核查还没有进行,待数据成果公布后,加快编制《舞钢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8.关于“督促合作造林管护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林业局已于2025年2月制定《舞钢市林业局合作造林实施细则》。在今后开展的合作造林项目上,进一步明确合作双方责任义务,细化合作造林规程,确保苗木成活率及保存率双达标,督促杨庄乡薛庄村钱某某对合作造林地块内已栽植的苗木加大后期管护力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名木古树保护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定期对49棵名木古树进行巡查巡护,查看古树生长状况、周边环境变化等信息,对名木古树进行全面病虫害检查。针对需复壮一级古树制定个性化复壮方案,目前已找两家绿化公司制定复壮方案,正在筛选当中。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10.关于“林长办公室人员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8月28日已对林长办人员进行调整。以后对日常人员和岗位调整及时下文变更,提高执行效率,杜绝类似的问题出现。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林长令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尚店镇政府已按照平顶山总林长令要求,完成标准化林站建设,并已投入使用。林长办于2024年12月24日起安排专门人员逐乡督导,按照平顶山市第3号总林长令要求,督促重点防火任务的乡镇积极筹措资金,按要求购置防灭火器具,并对重点防火任务的行政村进行配备。另外进一步督导乡镇林站标准化建设,规范物资储备,强化责任加强各级林长按照《舞钢市林长制工作巡查制度》开展巡护巡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关于“督促督办函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张国才占用林地建庙案件,我局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舞钢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9日裁定如下:对舞钢市林业局作出的舞林罚决字〔2021〕第012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第二项准予执行,由舞钢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下一步有待市政府统一组织安排实施。关于杨庄乡人才广场问题,林长办联合湿地保护中心已与杨庄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督促杨庄乡制定出植被恢复方案,确保2025年6月底前栽植树木恢复林木植被。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每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一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对涉及的重大法治问题和重大林业行政执法案件,采取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和普法学习计划,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2025年1月20日已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已制定2025年中心组学习和普法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关于“违法案件处理震慑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学习力度,2024年12月10日,主管副局长林忠义组织林政执法人员对《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其他地市林业案例进行学习,以此提高林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二是根据案件的危害性质以及毁坏程度提交班子会研究,对毁坏占用林地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坚决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关于“同类案件不同处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行政处罚法》《河南省森林处罚条例》进行专题学习,要求执法人员在空闲时间开展自学,全面提升林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二是根据案件的性质以及危害程度提交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关于“日常巡查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20日制定《舞钢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驯养场所管理,制作驯养场所检查情况登记表,加大对全市驯养场所的巡护、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每月不定时的对全市驯养场所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野保科到尚店镇宏盛特种养殖厂进行巡查,未发现养殖蛇和蟾蜍等野生动物,对其负责人进行政策宣传,若有养殖需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通过整改期内巡查、检查,目前全市没有出现无证经营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关于“日常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湿地保护中心电动车巡逻车已报废,湿地保护中心开展巡护工作由局机关服务中心调配车辆,已加大湿地日常巡护力度,加强对聘用的管护人员的监管,每月不定时对巡护情况进行抽查并记录。加大湿地林业资源资产管理管护力度,根据《舞钢市林业局合作造林实施细则》制度要求,明确双方责任,确保苗木成活率及保存率达标。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关于“社会效益发挥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过建设,河南舞钢石漫滩国家湿地公园于2023年11月14日顺利通过国家林草局专家验收组验收,下一步督促与施工单位进行项目结算等工作。为普及教育群众保护湿地,已建设室外主题宣传廊、主题步道、主题宣传点等设施,通过各种湿地科普宣传活动开展,特别是湿地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等实现了全区域的宣传与自然教育;编写湿地大众读本、湿地公园解说手册、自然教育手册、乡土知识读本,全面提高宣传与自然教育的效果,普及教育群众保护湿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方面
1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持续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1月1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专题研究2025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签订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3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关于“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1月24日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发生在本单位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林业局班子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台账》、《林业局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问题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形成《林业局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24年12月1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5年1月15日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林业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知法守法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舞钢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舞钢市林业局考勤制度》管理制度;对未签到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今后每周由一名科级干部带班,不定时检查考勤卫生并进行全局通报,办公室每周公示签到情况,每月对干部职工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公示。针对林业局原副科级干部贾春晖被市纪委做出开除处分这一反面典型违纪案例,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通报,并以以案促改典型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关于“药品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林站对照2022-2024年采购单据,对具体采购事项进行梳理和说明。目前已严格规范药品采购管理。2024年11月21日出台《舞钢市林业局林药管理制度》,完善林药购置办法、林药入库管理、林药出库管理等制度,印制林药入库、出库登记表,明确专人负责药械库的管理,目前已完成整改。林站将长期坚持按规章执行,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关于“农发项目工程变更手续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规范完善项目管理,积极向同级财政评审部门及上级林业行业部门学习项目运行规定,进一步梳理项目实施程序,并于2025年2月制定《舞钢市林业局项目建设实施细则》。在今后工作中,将按照《舞钢市林业局项目建设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和项目建设工程变更手续,确保工程项目合规有序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关于“公车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29日制定《林业局车辆管理办法》,实行一车一卡加油,进行一车一卡一台账使用登记管理。对2021年2月支付修车费7800元,经与修理厂查证,实际用于林业局车辆日常维修费用,因当时维修明细多,汽车修理厂为节约发票,开出了与实际不符的票据,现已据实列出维修清单。今后,将严格按照《林业局车辆管理办法》,切实规范车辆的调度和维护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25.关于“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22日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相关知识进行学习,掌握政府采购相关流程与要求。对于2021年至今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购买复印纸、印刷服务等及支付的费用7.69万元,经核查实际用于日常办公使用,2024年12月26日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与市采购办配合,从2024年11月开始,完善政府采购手续,按规定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完成情况:已完成
26.关于“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22日已组织规财科全体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2024年12月26日对出纳的违规行为已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留存的2874.52元现金已全部合规支出。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方面
28.关于“违规图斑处理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7月15日,完成中加矿业公司补办林地手续,解除舞钢市林地限批,舞钢市使用林地报批正常办理。2024年底前完成舞钢市北二路、小北环、西环路、虎头山革命纪念地基础工程、体育公园、“千万工程”乡村振兴项目等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保障舞钢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正常报批。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关于“项目保障联动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林业局党组继续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分包联系项目机制,主动与自然资源、发改部门对接,提前掌握项目建设拟占用林地情况,上门对接服务,告知办理林地使用清单,全程跟踪服务。省道228项目涉及的五座窑灾害项目,已经处罚到位、补办林地使用手续到位;省道327、国道345违法存在违规使用林地建设,案件移交舞钢市公安局后补办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豫平林资许<2023>111号、112号)。紫翔学府项目处罚后完成了使用林地手续组卷和上报,2024年度未批准,正在申请2025年度使用林地定额。恒大华府北门停车场未经审批使用林地现在利用舞泌路贯通项目,按照分期建设正在协调发改委进行项目可研和立项批复的变更,重新组卷上报林地使用手续。
完成情况:已完成
30.关于“涉农资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协调,已经补发2022年和2023年公益林补偿资金,共计1537161.34元,剩余部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逐步解决兑现。截止2025年1月28日已支付租地款合计138111.47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31.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便民服务意识,涉及行政审批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2024年12月10日已经整理成册,摆放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进入便民服务大厅26项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已印制并摆放大厅窗口。2024年12月23日已组织大厅工作人员对涉林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专题学习,强化服务意识,熟知项目审批相关流程,做好服务解释与指引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关于“机构改革融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老庄木材检查站机构已撤销,公章已注销,老庄木材检查站人员调整到森林资源股1人,森林消防救援大队5人,退休1人,辞职1人。老庄木材检查站办公设备调整到森林消防救援大队使用。老庄木材检查站发放的乡镇补贴于2024年5月全部停发。
完成情况:已完成
3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支部“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已制定,并下发到各支部。已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4年12月19日召开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议,时间为两天,主要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党组织运行机制、工作要求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等进行专题辅导,围绕如何当好党务工作者进行研讨。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各支部分别召开专题支委会,就支部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整改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
34.关于“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19日召开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议,时间为两天,共有各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林业局人事科等17名同志参加培训。组织生活会程序和会议内容作为一项内容进行集中学习。林业局机关党支部于2025年2月7日、绿化党支部于2025年2月7日分别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我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5—8122027,电子邮箱:wgsly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