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舞钢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2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舞钢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指出四个方面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民政局党组细化整改情况114条,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逐项逐条进行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八届市委第四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方面
反馈问题1.农村低保金、临时救助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拨付2020年以来的农村低保款、特困人员补贴款,2020年第四季度农村低保资金、特困供养资金513.6786万元已发放完毕。二是3月17日召开民政所长会议,对临时救助政策进行学习培训,对符合临时救助审批条件的及时审批、发放资金。
反馈问题2.“三会一课”仍然照搬照抄、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责令党总支深刻反思,剖析原因。4月19日由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带头对“三会一课”进行严格的审查。二是约谈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人员严肃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讨,保证今后工作严肃认真。三是局党组要求在今后的学习中,及时做好“三会一课”记录,绝不弄虚作假,做好会议照片等材料的留存。
二、履职尽责有差距,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方面
反馈问题3.聚焦特殊群体、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不力。兜底保障资金发放不及时,兜底保障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1.2020年12月按季度及时发放农村低保423万元、特困供养65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50万元。按月发放的2020年9—12月140万元城市低保金在2020年12月及时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城市低保金已发放至2021年5月份。2.自2021年1月开始,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资金发放从之前的按季度发放改为一月一发。
反馈问题4.政策性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无保障。
整改情况: 1.2020年12月及时发放2020年第四季度孤儿救助款15万元,2021年2月份发放2021年第一季度孤儿救助款15万元,截止至2021年5月10日前我市孤儿救助款已发放至2021年3月份。2.发放2020年4—12月高龄津贴510万元,截至2021年5月10日前我市高龄津贴已发放至2020年12月份。 3.2020年12月将2020年10—12月国防公路、焦枝铁路、定救人员工资7万元发放到位,2021年2月份将2021年1-3月国防公路、焦枝铁路、定救人员工资7万元发放到位,截至2021年5月10日前我市国防公路、焦枝铁路、定救人员工资已发放至2021年3月。4.2021年2月及时将2020年日间照料中心补贴款35万元发放到位。5.其他相关资金我局领导积极向上级争取财政支持,确保每项救助资金都能及时发放到位,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反馈问题5.大量资金被收回。
整改情况:1.局党组定期研究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目前已争取上级拨付资金1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向市委市政府汇及时报资金到位情况和下一步使用计划,并积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财政等多方面支持,尽早尽快拨付使用资金,合理用于养老服务建设。2.局党组将按照主体责任要求,积极推进乡镇敬老院各项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推进社区日照中心等养老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上级拨付用于养老项目资金,避免资金闲置。3. 2月18日局党组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今后对上级下达资金使用要积极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方案,争取财政、发改委、住建等职能部门支持,确保资金有效利用。
反馈问题6.“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制度执行不到位。民政局对第三方低保复查结果重视不够,成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1.制定了《2021年舞钢市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方案》和《舞钢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试点试行)》两个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履行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职责,落实乡镇街道包片领导、包村(居)干部,在低保受理评议、审核、公示等方面全程介入要求,严格公示程序,充分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2.组织各乡镇进行入户排查走访并汇总,实际排查160人,根据动态调整政策退出29人,剩余131人经排查符合低保享受条件继续享受。3.充分运用当年的第三方复核认定报告,于当年将不符合低保享受条件的家庭和个人退出低保享受范围,将符合低保享受条件的家庭与个人纳入低保范围。
反馈问题7.集中供养工作开展不扎实,无障碍改造成效差。
整改情况:民政局低保中心组织人员于2021年4月18日对全市8所乡镇敬老院的无障碍升级改造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监管验收,汇总无障碍升级改造项目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敬老院对未完成的项目及时改造,目前已全部安装完毕。
反馈问题8.集中供养资金监管不到位,闲置浪费。
整改情况:1.局党组书面通知相关民政所对资金使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要求限期进行敬老院更新改造。同时局低保中心、财务股等相关股室及时跟进,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2.针对部分敬老院空调不使用问题,经过调查,因为经费等原因使用较少,现经过市民政局督导整改,相关负责人已承诺自行解决相关困难,确保合理有效使用空调,保障敬老院老人温暖过冬清凉过夏。
反馈问题9.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走形式,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未安装。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问题。3月19日对全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已建成的消防安全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指定具体责任人,立行立改,对在暂时不能整改的给出整改期限。二是关于敬老院消防喷淋设施问题,正在进行项目招标,待招标完成后计划2021年8月对民政服务机构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进行安装。三是局党组坚持每月研究通报或安排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上半年共开展消防安全学习5次,组织应急演练14次。2021年4月份,组织协调消防、食品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一次安全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四是计划下半年组织开展两次双重预防体系工作培训。
反馈问题10.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做的不实。
整改情况:在市委组织部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的统一安排下,按照村级组织换届程序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出台了《中共舞钢市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民政局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换届包村职责及名单》、《舞钢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日程表》,组织召开了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业务培训会,并召集各乡镇、街道民政所长召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政策学习及工作推进会,及时了解和掌握选举进度和工作动态,做好涉及村(居)委会换届政策咨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社区)“两委”成员侯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研究。
反馈问题11.社区规范化建设程度不高。
整改情况: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目前舞钢市已创建9个省级规范化社区,2021年3月24日,平顶山市民政局召开了社区治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不再对基层规范化社区建设设置时间和数量的要求,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进行申报。根据舞钢市实际,2021年我市申报了3个规范化社区,我们将严格按照“一有七中心”的要求对申报的社区进行合理安排、有序推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反馈问题12.殡葬改革工作进展缓慢,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1年清明节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印制并发放宣传页3000份,与市文明办联合发出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宣传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反馈问题13.火化率不高,补贴低、发放不及时。
整改情况:1.下发了《舞钢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火化补贴资金由原来的每具尸体750元提高至1000元标准。2.4月底召开了全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会议。3.积极向市财政争取资金,4月份已将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73.95万元的火化补贴进行了发放。
反馈问题14.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印发了《舞钢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截至目前,我市已有两个农村示范性公益性公墓正在建设中。
反馈问题15.超标准规划建设墓地。
整改情况:1.开展超标准规划建设墓地专项排查,2020年12月23日上午省民政局厅相关领导带队到舞钢市龙泉山纪念园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工作。2.对龙泉山公募20余座超标准墓穴已拆除,严格按要求整修控制在1平方以内,符合规定标准。
反馈问题16.对婚姻登记工作重视不够。婚俗改革未开展。
整改情况:1.局党组4月6日召开婚姻登记工作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剖析深层次的根源,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症结,精准发力,破解整改难题。分管领导每月对婚姻登记情况进行专题汇报,督促整改进度。2.婚俗改革情况,国家民政部已明确河南省的试点县市,舞钢市不是试点地区,待试点地区成熟后,将安排人员进行学习借鉴,同时积极协调市委宣传部、妇联、民族事务、卫健委、残联等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推进婚俗改革。
反馈问题17.未及时更换婚姻登记证。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婚姻登记工作,分管领导每月对婚姻登记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已于2021年1月1日及时更换《民法典》实施以后的新的婚姻登记证书。
反馈问题18.婚姻登记颁证大厅未建设。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市政府和行政服务中心,合理安排房间实行离婚调解室与登记室分离,建立并装修完成结婚颁证大厅,提升结婚登记的喜庆感、庄重感、仪式感。
反馈问题19.婚姻登记场所未分离。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市政府及行政审批大厅合理安排房间,已经实行了离婚调解室与婚姻登记室分离,更好为公民提供优质的服务,使公民的隐私得到更好的保障。
反馈问题20.社会组织管理不到位,社会组织年检率低。
整改情况:1.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于4月份开始,目前正在进行。2.2021年4月份已开始对2020年度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工作,出台了《舞钢市民政局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社会组织必须参加年检,确保年检率达到100%。
反馈问题21.对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管理跟不上。
整改情况:1.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对于社会组织变更、注销等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不按照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将年度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2.按照规定参加市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目前我局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2名同志经过考试已持有相关执法证件。
反馈问题22.城市路名牌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关于目前存在路名牌缺失问题,已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过,待市政府做出整体设计方案后再行实施。
反馈问题23.城市路名牌建设后续管理跟不上。
整改情况:1.经排查,因钢城路和环湖南路扩建及自然损坏共需要补充安装210块地名标志牌。2.目前更换维修路牌所需经费已向市政府进行了请示报告。3.待市政府做出整体设计方案后及时进行更换、安装。
反馈问题24.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监管,作用发挥差。
整改情况:1.对已建成的23个农村幸福院,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加强监督管理,我局养老服务股会同相关乡镇民政所于2021年3月23日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使其真正发挥作用,为当地老年人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2.对已建成的农村幸福院,我局养老服务股会同相关乡镇民政所于2021年3月18日开展排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差、消防器材过期未更换、文娱设施少、休息室休息床无法使用等问题,已令其整改到位,环境卫生由专人负责每天打扫,消防器材及时更换、购买文娱设施、更换无法使用的休息室床位。
反馈问题25.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监管,涉嫌套取专项补贴资金。
整改情况:1.2021年5月10日对2020年建成的10个幸福院建设运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我局会同相关乡镇政府出具对幸福院检查验收表备案。2.2021年4月8日我局养老服务股对涉嫌套取建设资金村幸福院进行调查,目前套取资金已退回。
反馈问题26.“儿童之家”缺乏管理,关爱儿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儿童之家开展排查。二是对于各乡镇(街道)已建成的“儿童之家”的村(社区),要求各乡镇进行自查,对于自查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全面建立相关台账,做好日常辖区内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收集工作。三是督促各乡镇民政所对辖区“儿童之家”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
反馈问题27.“儿童之家”制度未落实。
整改情况:1.儿童福利股对“儿童之家”设施管理、台账建立、活动开展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儿童之家”的电视,电脑,空调,玩具,桌椅板凳图书等基础设施全部到位,台账建立并上报,制度上墙,明确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责任。2.统一为乡镇(街道)制作的“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儿童福利主任工作内容、工作职责版面,按照要求全部挂上墙。同时要求各乡镇管理好“儿童之家”阵地,确保不被弃用或被占用。
反馈问题28.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养护楼工程建设烂尾。
整改情况:1.正在与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承包商协商解除建设合同,双方已达成协议,5月份签署协议。2.协议签署后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和向上争取资金,通过公建民营等形式抓紧时间完成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下一步积极公开招标投标,目前正与两家养老建设机构洽谈中。4.关于工地管理工作,目前按环保等部门要求,落实覆盖封闭措施。
反馈问题29.未按规定建设老年救助中心。
整改情况:经3月22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待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问题处置完成后,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一并解决,目前该问题正在向财政局争取资金支持。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方面
反馈问题30.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1.2021年3月11日,召开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落实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排查一把手廉政风险点共13条。2.3月22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听取了低保中心、核对中心,儿童福利科、信访安全科、社会组织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认真排查分管领域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3.对于排查出的问题,逐条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31.与派驻纪检组联系不紧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1.今后民主生活会的召开严格按照规定,自觉邀请巡察组、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加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2.巡察整改期间及时向巡察组汇报巡察整改情况。在整改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督,对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公开情况及时向巡察组汇报,进一步压实各股室责任,切实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32.内部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1.落实签到制度,局签到工作由监察室负责,对一天签到、迟到、请假等情况集中汇总,存档保管;坚持每月通报一次签到情况;对未按时签到人员在全体职工会议中通报批评,暂时没有发现情节严重情况。2.救助站出台了《舞钢市社会救助站签到值班管理制度》。3.救助站、福利中心实行24小时签到值班制。全体人员都严格遵守了值班签到制度。
反馈问题33.学风不实、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一是4月1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带头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3月15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并制定党史学习培训计划,严禁照搬照抄。三是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有关意识形态学习的规定,在每次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会上,班子成员轮流进行自学和领学,会后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每月进行上缴,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四是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督查组成员参加。
反馈问题34.涉嫌“吃空饷”。
整改情况:1.2020年10月上报市委组织部和派驻纪检组关于“吃空饷”的自查报告,对吃空饷问题涉及资金已上缴市财政。2. 其他涉嫌“吃空饷”相关问题正在处理中。
反馈问题35.长期使用下属单位车辆。
整改情况:对救助站专用车辆及时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局机关将车辆已于2021年4月30日归还救助站。
反馈问题36.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局财务对专项资金进行了统计,确保专款专用,对于确需更改使用用途的资金及时请示上级民政部门和市政府,征得同意后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反馈问题37.超标准发放儿童护理补助。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责成福利中心进行调查核实,责成福利中心今后要严格标准发放程序。
反馈问题38.凭证不合规。
整改情况:1.2021年3月16日,我局计划财务股认真学习财务支出制度,认真落实财务支出制度,杜绝无发票报销现象。2.对培训费加塞住宿费情况进行核查,局党组已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安排培训和住宿的接待任务中,分开张贴票据,杜绝此类情况发生。3.无发票支付电话费的情况已查漏补缺,票据已完善。4.加强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会计法律法规意识,单位财务人员应严格按《会计法》认真履行职责,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反馈问题39.会审会签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1.2021年3月19日,我局在五楼会议室组织计划财务股认真学习会审会签制度。2.今后所有票据严格进行会审会签,不合规的账目,一律不予列支,退回限期整改。
反馈问题40.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1.我局追回差旅费报销中多报资金350元,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的差旅费报销中,严格标准程序报销。2.2021年4月6日我局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学习,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
反馈问题41.固定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1.对固定资产及时入账,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2.由财务股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资产清查、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程序。
反馈问题42.以权谋私。
整改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福利中心小菜园由机关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管理,福利中心拟定小菜园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避免蔬菜浪费。
四、党的组织建设薄弱方面
反馈问题4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2021年3月15日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人事安排和重大资金支出召开班子成员(扩大)会,由相关股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后决定。
反馈问题44.队伍建设差。
整改情况:1.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春节过后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2.4月份组织人员到中原解放纪念馆开展党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激发人员工作积极性。3.积极向市编委借调专业人员2名从事民政工作,提高民政工作质量和水平。4.局领导班子坚持每周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听取各股室的工作汇报。5.5月份全面开展“大讨论大排查大培训大练兵大整改大提升”六大专项行动。
反馈问题45.发文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发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统计排查2021年以来的发文,发现发文日期和发文文号存在不符问题,立行立改。3月18日召开发文管理专题工作会,确保发文质量。
反馈问题46.换届选举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1.专人负责将选举结果和各支部选举结果向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上报。2.在4月11日的党史学习教育会上,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同志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支部党员干事创业的先锋模范作用。3.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学习强国”平台等形式加强对党建知识的教育培训。
反馈问题4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1.在4月6日的班子成员会上,局党组要求每次民主生活会的召开严格按照规定,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2.召开四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撰写发言提纲,邀请派驻纪检组和分管市领导参会指导,民主生活会重点对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反馈问题48.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1.以“学习强国”平台为基础,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观看党史教育影片2次,4月份组织人员到中原解放纪念馆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定期在局工作群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每个月对进步明显的前十名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2.制定《关于印发<舞钢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全自学和中层以上干部职工讲课进行学习,并做集中学习研讨的学习方式,每次学习必须撰写学习笔记,从而提升我局党员队伍整体素质。3.切实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员教育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知识理论测试,并建立相关培训和测试档案资料。
反馈问题49.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1. 我局共有党员38名,根据党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严格按照工资计算比例进行收缴。2.实行党费一月一收缴。3.由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及时公示、上缴等工作。
反馈问题50.机构改革不彻底,机构整合不到位。
整改情况:1.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划定了股室,合理安排股室负责人。2.已将民政局原老龄办职责及时与卫健委协调划归卫健委,按照相关程序正在注销法人证书。已将老年证办理、管理等业务及时划归卫健委。
反馈问题51. “吃空饷”专项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1.成立“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2.持续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台账。3.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派驻组、纪委、组织部门。4.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我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舞钢市垭口智慧大厦五楼507房间;邮政编码:462500;电话:812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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