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纪委监委关于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4-06-24 09:07 来源: 清风舞钢

为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舞钢市招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超强迫小区业主缴纳上料费问题。


舞钢市招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超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在舞钢市顺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任物业经理期间,共参与强迫钢城花园小区34户业主缴纳上料费36500元。2024年5月29日,刘玉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并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


2
舞钢市枣林镇喜庄村党支部书记潘玉生挪用村幸福院运营补贴资金问题。


2020年3月舞钢市枣林镇喜庄村委以委托村民卞某某管理经营村幸福院为由,签订《委托管理协议》,2021年1月卞某某将收到的幸福院运营补贴5000元微信转给村支部书记潘玉生,用于日常村务支出;2022年1月,喜庄村在收到2021年幸福院管理费用5000元后,将其中的4320元挪用于村务日常支出。舞钢市枣林镇喜庄村支部书记潘玉生,对此负有责任。2024年5月28日,潘玉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舞钢市杨庄乡长岭头村副主任崔得富在验收村改厕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9年,时任舞钢市杨庄乡长岭头村村主任崔得富作为长岭头村改厕项目村级验收人,在验收过程中工作疏忽,未认真履职,严格把关,导致5户群众家厕所未改,2500元奖补资金却打入施工方账户。崔得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4年5月15日,崔得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表明,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这些行为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

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躬身自省,持续强化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党纪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大力气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把集中整治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抓好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整改整治等工作,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有分量的典型案件,纠治一批顽瘴痼疾,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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