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1年1月至11月,舞钢市枣林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时任副所长马彦军,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收取到的土地复垦保证金22.05万元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等支出,时间均不超过三个月。2024年8月,马彦军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024年7月,舞钢市第三小学部分教师引导学生家长到指定书店购买“一教一辅”外辅导图书资料,舞钢市第三小学“双减”政策落实不到位,校长王文华对此负有责任。2024年7月,王文华同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涉及土地复垦、冬春救助、学生减负等关乎民生、关系民利领域,无论是直接贪腐还是失职失责,侵害的都是群众切身利益,损害的都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对照自警自省,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末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抓系统、系统抓,做到管好行业、严管行风。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纵深推进集中整治不放松,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民生重点难点、痛点堵点,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推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让群众切实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