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部室,区委巡察机构:
“清风卫东”微信公众号是及时准确传达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舆论宣传主阵地,也是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政治学习、业务交流、工作展示的平台。按照卫东区纪委监委要求,为切实发挥好“清风卫东”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教育、引领作用,请各单位确保全区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人人关注和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使用对象
(一)推广使用范围主要为全区党员干部,重点为各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在职党员干部,鼓励一般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辖区广大群众积极关注。
(二)各街道要推广到村(社区)的村(组)干部、网格员、楼栋长。
(三)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收集所监督单位的关注人员信息,汇总后一并报送。
(四)区教育系统、区卫健系统、区市场监管系统除保证在职党员干部全部关注以外,还要积极向服务对象推广。
二、“清风卫东”微信平台使用方法
方法一:打开微信,搜索公众号“清风卫东”,点击关注,完成添加。
方法二:使用手机“扫一扫”功能扫描下面二维码图案,然后按照提示打开页面并添加关注。关注成功后请积极对微信公众号信息进行阅读、点赞、转发。
三、有关要求
1、各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室和区委巡察机构要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及时汇总统计关注人数,并于12月14日前关注到位,填写统计表(附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qfwd2830@163.com。
2、各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室和区委巡察机构要认真按照规定落实,并将关注人员姓名、职务、微信号以及微信号昵称填写清楚。凡添加关注,后台均有记录。
附件: “清风卫东”微信公共号关注统计表
卫东区纪委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