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现将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卫东区畜牧中心原主任陈国华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吃拿卡要。2024年春节前,陈国华向其管辖企业负责人张某某索要酒水20箱,供其个人及单位其他人员使用,违反群众纪律。陈国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陈国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申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延阳不正确履职、违规现金支付。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魏延阳作为申楼街道“三资中心”及财务部门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焦庄村出现未按规定冲抵报账、专款挪作他用等集体资金失管、失控问题;2019年3月至7月,魏延阳违规授意他人以村级财务资金借款方式借支现金39.7万元,擅自支付焦庄村人居环境整治绿化工程款。2024年5月,魏延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申楼街道焦庄村干部违反村民议事规则,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公款私存。2018年下半年,时任村党总支书记陶金增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将补偿款135.8万余元支付给16名村民。2018年6月至2021年8月,张孝国利用担任报账员保管村集体资金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28740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擅自将181万元村集体资金转入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户厕改造、道路绿化等村务支出。陶金增、张孝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陶金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张孝国受到记大过处分,责令辞职。
以上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妨碍乡村全面振兴。严肃查处上述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我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根治一批在群众身边的顽瘴痼疾,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坚决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不断增强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爱民情怀,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