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北环路街道办事处工勤人员刘新伟私车公养的问题。2017年刘新伟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期间,利用为单位公车加油的工作便利,为个人车辆加油10次共计3030元。2021年4月刘新伟受到诫勉谈话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二、区征收办东安路所所长杨亚丽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2014年1月杨亚丽在东安路街道虚报油费2800元,给征收所4名同志发放福利。2021年4月杨亚丽受到诫勉谈话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两起案件的查处再次释放了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再次印证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持之以恒,寸步不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