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教育体育领域典型案例
2021-12-21 16:13 来源: 卫东区纪检监察网站

李振勇,男,中共党员,平顶山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卫东区办事处原副主任。

2011年至2016年,李振勇不配合巡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廉洁纪律;公款私存、坐支单位现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017年4月13日,卫东区纪委监委给予李振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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