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7月29日下午,区纪委监委对部分领导干部在我区“创文保卫”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等问题,进行集体约谈。
7月27日晚7时,区“双创办”将市级“国卫复审组”督导我区发现的问题汇总情况发至卫东区创文指挥部微信群,要求在28日中午前整改完毕。以下责任单位均未在要求时间内进行整改,依据《平顶山市卫东区各级文明单位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对以下人员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1.优越路街道平煤地测家属院内存在垃圾杂物、垃圾桶脏污、小水体形成蚊子滋生地等问题,对责任领导优越路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徐辉,责任人优越路街道工作人员樊芳、王璐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
2.申楼街道赵庄村存在流动商贩,对责任领导申楼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吕卫华,责任人申楼街道工作人员宋荣鸽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
3.矿工路(东环路以东)路边摆放垃圾桶,对责任领导区环卫局副局长张建忠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
4.劳动路中段周边多次发现游商游贩、五一路部分商店占道经营,均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对责任领导区城管局副局长姚超、市容队长刘新权,责任人区城管局工作人员白勇辉、闫政宇、李赟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
当前我市“创文保卫”工作已进入决战冲刺阶段,时间紧、任务重,不容有任何闪失,以上领导干部对我区的“创文保卫”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全区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创文保卫”工作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负责具体工作的党员干部要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标准,完成好争创工作的每一项任务;区纪委监委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创文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领导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进行快查严处,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护航“创文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