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石龙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6-03-24 21:50 来源: 石龙区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20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石龙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副组长王峰通报本轮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市委第十一巡察组组长吴莉莉作动员讲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孙晓飞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吴莉莉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巡察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有力契机,切实增强支持配合巡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同题共答,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摆问题,积极搞好配合,坚持立行立改,严守纪律要求,保障巡察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勇于担当作为,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立场,坚持实事求是,精准发现、客观分析、如实反映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孙晓飞表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及时准确提供资料,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坚决落实整改责任,以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为导向全力抓实整改任务,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石龙区纪委监委开展巡察的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30日。巡察期间设置:
(一)信访接待窗口:石龙区人民路13号石龙区纪委监委一楼来访接待中心;
(二)举报电话:1583751267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三)短信手机:18537571830(只接受短信举报,不接受电话举报);
(四)电子邮箱:pdsswd11xcz@pdssjw.com;
(五)邮政信箱:河南省平顶山市A379信箱,邮编:467000;
(六)“码上巡察”:手机扫描二维码,按照提示操作反映问题。
以上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17:30。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第十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机关内设部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 石龙区
  • 版权所有:中共石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石龙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