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 给予王顺利党内警告处分
2021-10-25 11:48 来源: 石龙区纪委监委

王顺利,曾用名:王鹏捷,男,1989年12月生,汉族,河南叶县人,本科文化,201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8月参加工作。

王顺利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应给予处理。在审查调查期间,王顺利能正确认识自己违纪问题,主动配合组织审查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顺利党内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2021年4月16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市纪委、市委、省纪委、省委直至中共中央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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