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中秋 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2021-09-22 09:25 来源:
石龙区纪委监委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树牢纪律意识。
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讲话中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记“践行初心、担当使命
”
的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正在开展的“改作风、抓规范、促提升”专项活动为契机,严抓作风,严于律己,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履行管行业管作风职责,强化对津补贴发放、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的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责任田”,及时规范完善制度机制。各级各单位要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培养健康科学生活方式,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发生,
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
二是强化自我约束,严明纪律规定。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远离“节日病”“常见病”,让清风正气充盈中秋、国庆佳节。节日期间,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借过节之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职权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公车、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严禁在执行公务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严禁借换届之机搞迎来送往、违规吃喝。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防疫和灾后重建过程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持续巩固拓展“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的高压态势,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纠治,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深挖吃喝背后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问题,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主动对接财政、审计、公安、税务、市场监管、商务、机关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信息数据系统,通过实地查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精准监督,对“四风”新形势、新变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节点监督,坚持见微知著,及时发现苗头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帮助提醒。要强化精准执纪问责,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和党组织,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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