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4-06-02 10:41 来源: 石龙区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取得实效,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关庄社区五组组长王占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占地款问题

2008年至2023年,王占成利用担任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关庄社区五组组长的职务之便,虚构人民路东段(原宝石路)占用其土地1.58亩,侵占集体占地款12640元。2019年至2022年,王占成利用职务之便,虚构廊道绿化工程占用其土地1.52亩,领取青苗款、地租6080元。2024年4月,王占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顶山市第三十二中学副校长姜建光违规开设培训班问题

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姜建光违规在石龙区某快捷酒店内开办辅导班(每周末一天),收取辅导费9500元。此外,姜建光还存在体罚学生的行为。2024年4月,姜建光受到警告处分,收取的辅导费退还学生家长。

石龙区龙河街道办事处下河社区二组会计葛付山优亲厚友、拖欠群众土地分红款问题

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葛付山违规为其两个儿子发放土地分红款共计7100元;此外,葛付山还存在长期拖欠本组村民土地分红款问题。2024年3月,葛付山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以上三起案例充分暴露出,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知敬畏,利用手中的职权优亲厚友、中饱私囊,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严格遵规守纪,廉洁履职,担当尽责,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扛稳抓牢集中整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严管所辖,严负其责,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扛起集中整治监督责任,立足职能定位,聚焦整治重点,强力推进案件查办、纠风治乱,严查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以集中整治的实际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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