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汝州市纪委监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1-09-17 16:10 来源: 汝州市纪委监委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汝州市临汝镇供销社原主任闫新江违规列支招待费等开支问题


2014年1月至2020年6月,闫新江经手以餐饮发票、燃油发票等名义在单位财务账册列支招待费等不合理开支共计92446.21元。因闫新江还存在其他问题,2021年7月,闫新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二、汝州市公安局钟楼派出所所长马营汉等人违规接受企业请吃问题


2021年5月30日,马营汉通知钟楼派出所教导员秦志国及巡防队员任红杰、李建军、高亚鹏、樊孟辉到美园餐厅接受妤菲菲美容养生会所的请吃,共计消费1380元。因马营汉还存在其他问题,2021年6月,马营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秦志国、任红杰、李建军、樊孟辉、高亚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汝州市人民法院退休法官梁六欣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


梁六欣2015年7月退休,2015年8月返聘至汝州市人民法院信访科工作。2018年5月,梁六欣介绍律师高某某代理刘某某土地承包合同案件,为感谢梁六欣介绍案件,高某某收取代理费后,交给梁六欣好处费8000元。2021年6月,梁六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汝州市汝南街道下陈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9年2月,时任下陈村党支部书记陶文建与原村主任商量,以“人居环境协调清理垃圾务工”的名义,违规为9名村干部每人发放春节福利3000元,共计27000元。2021年9月,陶文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五、汝州市夏店镇初级中学超标准购置服装问题


2019年,夏店镇初级中学为参加“阳光体育运动会”购买参赛服装3套,每套超出标准368元;为参加“教职工篮球赛”购买参赛服装13套,每套超出购买标准213元。2021年5月,夏店镇初级中学总务主任常世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校长刘冠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市纪委监委指出,上述五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列支招待费;有的违规接受企业请吃;有的违规发放福利等。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之下,少数党员干部仍不收敛、不知止,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同时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

市纪委监委强调,中秋、国庆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节点,是检验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全市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于修身律己,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认真总结运用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批示“吃公函”“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等违规吃喝新表现,围绕“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紧盯节日期间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要严查快处、以儆效尤,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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