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平顶山市纪委通报四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问题
2020-11-05 16:02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净化党风政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四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鲁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队长董建民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6年10月1日,董建民在带队验收辖区某企业的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后,收受该企业负责人郭某某赠送的3000元现金,并于当晚接受郭某某安排的宴请。2019年9月,董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中队长何向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8月至2019年春节期间,何向伟本人或默许其配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礼金折合人民币2700元,期间还违反规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2019年7月,何向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宝丰县应急管理局宣教中心主任王天化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王天化利用职务之便,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违规收受培训机构礼金、购物卡等合计3500元。2019年6月,王天化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四)叶县夏李乡郭庄村党支部书记王丰民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3月,王丰民利用职务之便,以办理村务为名,私自支取集体资金12300元用于请客送礼等。2019年8月,王丰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严重背离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上述四起案例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看似收送的礼品礼金数额不大,却往往是腐败滋生链的起点,如不及时刹车,很有可能走向腐败堕落的深渊。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务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主动对礼品礼金说“不”,坚决抵制收礼送礼陋习。

当前,中央、省、市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纪委监委牵头开展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三项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三项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进行一次“大清理”“大整改”,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在抵制歪风邪气上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对专项整治内容进行自查,作出公开承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考虑政治、历史、性质、态度等因素,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分类处置、宽严相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以专项整治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 汝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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