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汝州市拘留所原所长程某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至2018年,程某私自组织拘留所全体人员公款旅游三次,每次利用双休日分两批出游,其中2016年到焦作青天河、云台山等景区旅游花费10000元,2017年到三门峡双龙湾旅游花费8000元,2018年到山西太行山大峡谷花费15700元。2020年7月,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汝州市洗耳路街道西西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陈某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20年10月8日,陈某为其孙子在汝州市双拥路喜相逢家宴城举行12岁生日宴,收受非亲属宾客13户,礼金2600元。2020年10月,陈某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公款旅游,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缺乏敬畏、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也充分表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行为禁而不绝、反弹回潮隐患犹存。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和自觉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试金石,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反对“四风”,自觉接受监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营造风清气正、勤俭节约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