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汇源办事处詹营村党支部书记冯国坡大操大办问题
2018年5月20日中午,汇源办事处詹营村党支部书记冯国坡在和谐酒店为其大女儿冯玉晓举办婚宴,共待客75桌,参加婚礼人数共计525人(包含儿童等)。收取礼金227份,合计4.8万元(收取亲属礼金85份,礼金合计2万元;收取非亲属礼金142份,礼金合计2.8万元。)2018年6月28日,经汇源街道纪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国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瓦屋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丁文更大操大办问题
2018年12月18日中午,瓦屋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丁文更在没有按照规定向上级备案的情况下,在瓦屋镇润泽园操办孙女满月宴,待客40桌,收受礼金47500元(收受亲属礼金32500元,卫生院同事礼金3200元,瓦屋镇村卫生室负责人礼金1200元,朋友邻居礼金10600元)。经鲁山县卫生健康委2019年5月31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丁文更记过处分。
三、鲁山县烟草局纪检监察科工作人员孙小敏大操大办问题
2017年8月9日晚,鲁山县烟草局纪检监察科工作人员孙小敏孩子满月,没有在单位备案,在南环马生饭店待客,共收受20名同事礼金4200元。2017年8月21日,经鲁山县烟草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小敏警告处分。李豪作为烟草公司纪检组长,对下属监管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5日,鲁山县纪委对李豪诫勉谈话。
四、观音寺第三小学校长马建民大操大办问题
2017年10月1日,观音寺第三小学校长马建民的儿子结婚,将婚房布置在学校教师周转房内,并且占用学校场地。婚礼当天,共办了13桌酒席,收受17名非亲属人员礼金3200元。2017年12月15日,鲁山县教体局纪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建民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形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是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表现,受到纪律严惩,纯属咎由自取。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率先垂范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良风气,带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实现根本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