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报告 | 中共鲁山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11-11 15:12 来源: 鲁山县纪委监委

牢记使命    忠诚履职

努力实现新时代鲁山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叶锐同志在中共鲁山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3月20日  审议稿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鲁山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次全、十届省纪委次全会、届市纪委次全会和县委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回顾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

刚才,县委书记杨英锋同志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对我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忠诚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201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监委成立以后与纪委合署办公第一年。一年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扭转干部作风建设为着力点,以服务保障全县经济发展为落脚点,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一)提升政治站位,扛稳抓牢政治责任。一是严明纪律规矩。始终确保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细,一锤定音。加强环境整治、非法采砂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竭尽全力做好滨河景观工程、森林公园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建设的再监督、再检查。出台《四大攻坚任务落实不力问责办法》先后对脱贫攻坚、环境整治工作不力13单位24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维护了政令畅通。围绕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和机构改革等事项,回复廉政意见关558人次;结合村两委(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严把关口,建议取消候选人资格44人确保作风正、靠得住的干部选上来,用的住。二是夯实两个责任。主动协助县委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利用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执纪、案件审查调查,围绕明责、履责、追责三个步骤,持之以恒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全年共问责单位23个,党员干部36人,倒逼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组织7个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向县委、县纪委述责述廉,接受质询评议,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三是抓好巡视整改。对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真改实改,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派出8个督查组,对照市委三轮巡察整改问题,逐项对账销号,反馈的703条意见建议,已整改697条,整改率99%扎实推进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围绕中央巡视反馈的56项整改任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6项,建立完善制度22项;省委巡视反馈的48项任务,已完成整改36项,正在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12

(二)围绕脱贫攻坚,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始终着眼全县脱贫攻坚大计,以使命在肩、责无旁贷的政治站位,围绕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部署,在精准上用力,在较真上碰硬。发挥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专业效应,紧盯县委部署、紧盯群众需要、紧盯每项任务,压实责任、压实措施、压实效果,尽锐出击、丝毫不怠。一年来,共下发检查通报58期,共计督查村次1647次,通报单位348个次,通报批评帮扶责任人247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47期,约谈工作不力人员142人次,党纪政务处分11人,建议免责3人。发挥专项治理的态势效应,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监督检查行业扶贫责任落实情况。全年开展督导20余次,集中下发通报10余期,覆盖全部行业扶贫单位,发现急需整改问题50余项。形成高压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的震慑效应,对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严查快办、精准量纪,敢于动真碰硬,坚持以零容忍的毅力持续形成强力震慑。2016年以来968起信访举报线索进行大起底,扎实做好“回头看”,共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88,全年共办理扶贫领域腐败案件51起党纪政务处分65人,组织处理13人。

(三)深化体制改革,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监委组建挂牌;理顺职责分工,细化审查调查业务流程,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人员占比达76%,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干部队伍深度融合;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设立18派驻纪检监察组,对90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施派驻监督,实现了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全覆盖。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24个乡、办事处)派出监察室主任,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作用着力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二是纪律监督越拧越紧。在全市率先出台《执纪监督实施办法》,建立5个执纪监督室分包联系单位制度,制定执纪监督室分包联系单位五项监督职责,着力推动日常监督有形化、可操作;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354人次,同比增长1439%;采用第二种形态247人次,同比增长15.4%,实现了管住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三是巡察利剑越擦越亮。深化政治巡察,12个单位党组织进行集中“政治体检”发现问题233个,问题线索76个,巡察中组织处理20按照省委要求,启动巡察,目前已巡察15个村居发现问题120问题线索31个,提出整改建议23建立执纪监督与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巡察乡镇和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情况和政治生态的整体研判,着力提升巡察效果。权威高效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四个全覆盖已初步形成。

(四)深化作风建设,凝聚干事创业合力。一是坚决惩治懒政怠政。聚焦县委“三大战场”“十大战役”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典型问题,借鉴市委“视频回放+大会通报”模式,严厉整治干部中的“庸、懒、推、慢、浮”等突出问题,倒逼各级党员干部以硬作风打硬仗,全年共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99起,问责141二是狠刹不正之风。开通微信举报平台、媒体滚动播放举报方式、555个行政村张贴举报电话,全面畅通举报渠道,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履职尽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婚丧嫁娶借机敛财、集中整治“帮圈文化”活动,以政风带社风、促民风,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起,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9人,倒逼全县党员干部把精力聚焦到干事创业上,把资金用到“刀刃上”。三是接受群众评判。用好民主评议的尺子,精心挑选200名评议代表,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4个方面12类问题,108个县直单位及25个乡(镇、办事处)整改满意度进行测评。对排名靠后的5个单位通报批评,追责问责主要领导,切实让群众、企业感受到我们整治的决心和毅力。

(五)全面从严治党,凝心聚力惩治腐败。一是精准惩治。紧盯“微官”、整治“微权”、亮剑“微腐”,深挖啃食群众利益的“蛀虫”,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018年,立案232起338人,党纪政务处分327人,其中科级干部51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移交公安机关2人。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查处涉黑涉恶案件21起,进一步净化了我县发展环境。二是集中发力。高质量办理好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线索,是县纪委监委贯彻始终的政治要求。2018年以来,全体审查调查人员不惧风险挑战、坚持苦干实干,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圆满办理了137起市委专项巡察交办问题线索;高标准办理了136起中央、省委巡视交办问题线索。三是净化生态。坚持常态教育与警示教育并重。常态教育紧抓不放,利用网络新兴媒体,依托清风鲁山微信公众号关注群体及时发言发声,导向作用发挥明显;抓紧抓实《监察法》《条例》的学习,在全县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警示教育突出问题导向,在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要求剖析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全年在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10余场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0余次,完善制度机制550余个,全面修复净化我县政治生态。

(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淬炼”执纪铁军。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政治要求,筑牢忠诚信念,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大、学习新修订的《宪法》和出台的《监察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效果被省纪委网站予以刊登。强化本领提升。着眼人员、职能、工作深度融合,着眼夯实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连续开展10余期纪法衔接大讲堂,组织机关干部到重庆西南政法大学进行素质培训,全面增强业务能力。强化内部监管。以标杆示范要求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以案促改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研究制定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事规则,认真落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严防“灯下黑”,全年约谈提醒纪检监察干部20余人。总之,县纪委监委一刻不停歇地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

一年来,全县上下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四风”和腐败蔓延势头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责任担当,得益于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得益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拼搏进取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党组织管党治党看少数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少数单位还比较突出;从党员干部作风看,个别党员干部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消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繁重,一些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从执纪监督效果看,全面从严治党的神经末梢还未全部打通,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我县脱贫摘帽的决战之年,也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脱贫摘帽为动力,以整治党员干部作风为载体,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为目的,持续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持续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奋力推动新时代鲁山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把准政治方向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县委谋篇制定的决胜“三大战役”、抓好“六项重点”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执行刚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确保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扛稳政治责任。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机关定位,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研究部署,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聚焦“七个有之”问题,辨别和清除“两面人”“两面派”,巩固深化“帮圈文化”整治成果,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整治作风顽疾严格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紧盯对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把“痕迹”当“政绩”,遇事推诿扯皮等问题,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严肃查处审批服务窗口、执法监督一线吃拿卡要、借机敛财、徇私枉法、监管不力等问题,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倒逼党员干部自觉履职尽责。

(二)提升政治站位,竭尽全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县委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六通四有”以及各项脱贫摘帽指标,及时发现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在脱贫一线,检验各级党组织政治担当,对各扶贫部门不尽责、以责任分解推卸责任等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紧盯不放,持续整治;压实各级责任体系,坚决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弄虚作假、急躁蛮干、疲沓应战等共性问题,集中全力整治把县委方针部署当口号不抓落实、贯彻扶贫政策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等突出问题。

精准执纪监督。优化监督检查方式,带头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发挥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专业化作用,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紧盯驻村单位和驻村干部作风,紧盯脱贫质量成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注重整改提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媒体公布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人员,对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形式告知所在单位党组,问题严重的严格追责问责,直逼问题解决,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维护群众利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理念,继续畅通信访渠道,开展基层“微官”、“微权”、“微腐”“三微”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聚焦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靶向发力,狠打劲扫,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为一切脱贫攻坚工作清除路障,顺利推进。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提升日常监督工作效能。坚持把纪检监察强党建、为人民、促发展理念融入到日常监督实践中,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职能部门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情况,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确保廉政勤政。着力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履职能力,制定《乡(镇、街道)监察室(监察办公室)监督办法》、《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加强标准化建设,确保有专职干部、有专业培训、有专门场所、有专用设备、有专项经费,推动乡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确保监督实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加强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监督更加聚焦、精准、有力。

开展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高标准完善办公、办案场所,加快工作人员调配补充,确保高质量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建立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凝聚监督全覆盖合力。统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三支力量,建立“四个监督”全覆盖联动机制。注重发挥协作组作用,执纪监督室要加强对联系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整合力量、互通信息,更好支持派驻机构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派驻机构既要善于借力借势,利用纪委机关的信息、资源和手段开展监督,又要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探索更多有效监督手段,把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的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落实纳入执纪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内容,形成协同推进、优势互补、同向发力的监督工作格局。

(四)从严管党治党,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发挥群众监督效应,继续发挥微信一键举报功能,提高群众参与度;利用好“互联网+”依托财政、审计、公安、税务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深挖“四风”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者从严查处、一律曝光;坚决查处靠山吃山、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警示全县党员干部知止收手。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作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违纪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实行“一案双查”,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激发党员干部政治担当。坚持在抓落实、搞建设、促发展中检验我县党员干部政治立场、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坚如磐石协助县委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持约束与激励并重,严管与厚爱并重,用好“三个区分开来”,研究制定《鲁山县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 为干部澄清正名实施办法》,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和保护党员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严格执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对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上交矛盾、下卸责任,不敢负责、影响发展的领导干部,坚决动真碰硬、严肃问责,倒逼其模范带头,以上率下。

(五)深化巡察监督,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使巡察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在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稳定等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创新思路、举措、方法,增强巡察监督实效。

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研究制定2019年巡察工作重点,深化常规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用好“1托N”方式,坚持数量与质量相结合、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的原则,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稳步推进村居巡察、扶贫领域和环保领域专项巡察,突出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不留死角、问题清仓见底;持续夯实整改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六)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大力整治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构建清正廉洁长效机制。时刻绷紧办案安全弦,切实抓住留置场所安全、看护工作规范、“走读式”谈话等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全面压实双责任、严格执行“双倒查”、坚决确保双安全。

完善制度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使反腐败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针对典型案件开展剖析,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主动协助县委统筹推进“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村务、阳光司法、阳光扶贫、阳光民生”建设,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化以案促改,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将以案促改工作与农村基层“三微”整治相结合,与“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整治干部作风相结合,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成果,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整顿一个行业、营造一方正气”的目标。着力加强警示震慑与正面引领相结合,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常态长效,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丰富载体,廉政文化创造喜闻乐见,廉政教育宣传大张旗鼓,坚持用润物无声的方法,培育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

三、以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纪检监察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模范机关和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锻铸绝对忠诚的品质。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忠于职守、勇于担当、认真履职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让对党绝对忠诚成为永不褪色的名片。

(二)争当业务精通的行家。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在不断学习中提高本领,补齐知识短板,克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知识落后等问题。要在实践锤炼中提高本领,勇于到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一线,到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到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三)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突出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加强借调人员管理,切实按照一案一借规范借调程序,坚决施行“谁借调、谁管理、出了事、谁负责”的责任体系,净化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正确认识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以自身过硬立信立威,以自身干净干事创业。

同志们,站位新时代,展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鲁山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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