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渡同志在业务工作会议上强调,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案件质量是所有工作的核心,最重要体现在证据上。今天很荣幸有机会和大家共同探讨……”10月28日下午,在县纪委监委举办的“第六期业务大讲堂”现场,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正聚精会神地听业务能手“传经送宝”并认真做好课堂笔记。
县纪委常委李延军在主持中介绍,本期“业务大讲堂”由县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李豪飞围绕在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证据的收集、甄别和运用等业务工作进行授课。希望大家要有“学起来”的政治自觉;要有“动起来”的热情活力;要有“干起来”的能力本领,在本职岗位上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对主责主业不熟悉,开展工作‘没底气’,单位开展的‘业务大讲堂’,犹如一场场‘及时雨’,不仅帮助厘清了工作思路,还教了很多工作方法,让我受益匪浅。”到县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工作刚满一年的张璨鑫在课程结束后如是说。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郝鸿亚在课后点评中要求,一是讲证据就是讲政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准确把握讲政治和讲证据的辩证统一关系,越强调讲政治,就越需要讲证据、讲程序;二是证据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只有证据充分、确凿才能事实清楚,才能查清问题的真相,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惩处教育当事人;三是证据是需要审查的。要符合证据的特征、标准和要求,确定各个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决不能挖到篮里就是菜。
从会场出来,参训干部们纷纷交流体会,“有干货、很实在”成了参训干部们的共同感受。“讲课直奔主题,没有空话套话。有很多细节上的经验确实是我们日常容易疏忽的。”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干部王洪升有感而发。“通过理论与案例结合的讲解,让我对证据的收集运用等业务知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张店乡纪委书记杜葱茂表示。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开展“业务大讲堂”6期,参训1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