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2月25日,县委9个巡察组采取“一托N”方式,对安良镇、白庙乡、茨芭镇、李口镇、堂街镇、薛店镇、渣园乡、长桥镇、冢头镇9个乡镇141个村开展村(社区)巡察。按照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县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受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议。
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党委及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反馈时指出:部分村(社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引领经济发展能力有限;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三资”管理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还有发生;民生问题解决不及时。
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要求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党委及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乡镇党委要扛牢整改的主体责任,村(社区)党组织要落实整改的直接责任。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突出重点问题,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照单全收、虚心接受。下一步将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意见进行分类整理、逐项剖析,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