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10月27日至12月27日对我局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21年3月1日对我局党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巡察反馈,针对反馈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于3月1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专题会、3月4日机关整改动员会,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讲政治的高度分析研究反馈的问题,并做到举一反三,形成制度,同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量化目标,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台账,如实整改,现将局党组具体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局创新发展和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跨越的不竭动力。
二、组织领导
对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做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志杰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曼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做好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要求各部门全力配合,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纵深推进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标对表,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督促分管股室扎实有序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各股室切实履职尽责,主动认领,细化措施,强力推进整改,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解决问题到位。
三、反馈内容及整改结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反馈内容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方面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
(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省市《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1年度学习计划,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丰富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形式、制度。截止目前局党组中心组已组织集中学习5次。
(2)结合当前工作重点以及县情实际拟定了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持之以恒做好各项工作。
(3)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党务线负责对每期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确保了学习有笔记,学后有心得。
(4)对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局党组于1月2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成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民主生活会“兰考标准”,敢于向自己亮剑、敢于揭短亮丑和敢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时深刻剖析,对他人批评时不绕弯子,让所有党组成员都红脸出汗,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5)对个别材料出现网上抄袭的现象,局党组书记通过党组扩大会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要求班子成员个人材料要亲力亲为,上报材料从严把关,杜绝以后出现类似现象。
反馈内容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结果:
(1)及时调整局“三清创建”、“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把“三清”创建工作与具体业务相融合,在股室及业务窗口开展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整治,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全力服务退役军人。
(2)以案促改个人笔记、剖析材料已全面整改,每月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以案促改案例,截止目前已集中以案促改案例10次,并针对案例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剖析,全体干部职工达到学习案例有笔记,整改剖析有深度。
(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4月份制作了《致全县广大退役军人的一封信》倡议书,通过发放纸质宣传页、网络微信群广泛宣传,大力倡导全县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文明郏县、乡村振兴等社会活动。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都成立了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会活动,退役军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提高。
(4)完善集中学习制度。明确对上级下发的文件利用每周二机关集中学习日,及时进行集中传达学习,确保了各项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到位。
反馈内容3.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
整改结果:
(1)以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通知,各乡镇(街道)对两名退役军人服务站在编人员进行了明确,提供人员基本信息,排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基础设施并进行完善。
(2)召开各乡镇(街道)服务站长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站长进行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3)实行班子成员分包联系乡镇制度,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到乡镇督导退役军人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反馈内容4.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存在盲区。
整改结果:
(1)参照县主要领导于2017年9月20日在《郏县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专班关于解决第二批退役士兵安置后未上岗问题的请示》批示精神:一是本人选择自谋职业的可按当时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至4万元);二是原分配单位存在的,本人愿意回原分配单位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县督查局督促原单位尽快接收安置上岗,原分配单位不存在的,本人可自谋职业或双向选择;三是本人愿意按双向选择的,由本人联系接收单位,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第三项第三条发放相关补助规定: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1年2月5日,按照标准发放到位。
(3)选定子航教育等3家培训机构为我县的承训基地,依托省厅搭建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积极联合“大兵哥”服务平台积极组织返乡退役军人参与就业创业适应性培训,并加强组织引导,做好退役军人集中培训、动态管理与后续服务工作。与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协调,签订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金融信贷合作意向,为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搭建平台。
(4)联合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主动申报、配合采集工作,按照统一要求,信息采集人员对退役军人的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仔细核对和录入,确保信息统计准确无误。目前全县已采集退役军人信息17850人(含贾付国)。
(5)严格执行平发(2011)19号文规定,主动为立功受奖战士上门送喜报,并将由县政府给予的物质奖励送到立功战士家中,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二)群众身边的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反馈内容1.窗口服务不到位。
整改结果:
(1)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汇报沟通,目前国家、省、市22项政务审批事项可以登陆,但均不能网上办理。目前暂无法完成此项工作,我们也将此项问题专门向市局进行报告,待省市有具体措施后及时进行落实。
(2)组织召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培训会,学习局机关相关规章制度,增强工作责任心,明确专门人员在服务中心做好来访接待,对能当场解决的及时处理到位,有特殊情况无法现场解决的登记备案,明确专门领导负责解决处理并进行登记,确保每位退役军人来访来电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反馈内容2.账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
(1)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一把手“五不直管”、“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尤其是资金在一万元以上支出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事前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对所有支出严格把关,严格手续。确保一把手“五不直管”、“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到位。
(2)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正确使用科目类别,严防科目错记,杜绝出现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不符现象,此项已落实到位。
(3)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所有的固定资产做到应记尽记,确保财务制度落实到位。
(三)党组织建设方面
反馈内容1.超职数配备干部。
整改结果:
按照《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局机关设立股级干部职数4名,分别是办公室、移交安置股、优抚和褒扬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陵园、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设烈士陵园、军转军休所、县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思想政治和权益保护股股长)3个股级职位,共6名股级干部。
反馈内容2.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偏差。
整改结果:
(1)按照郏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精神,结合郏县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制定了《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并按照意见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出台了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并按照制度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制。尤其是涉及廉政谈话已经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谈话记录,并明确局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负责把关。
反馈内容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科学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和党小组会议等制度,实事求是开展活动,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
(2)党费未足额交纳问题。出现此类问题主要是局机关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我们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重新明确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
(3)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党章和上级党委规定及时保质保量开展。我局已于3月4日对机关党员进行测评,此项工作已经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