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郏县纪委监委对汝州市原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海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海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下属、企业老板高档酒水;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在负责征兵初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在其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长期保持,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数额巨大。
赵海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汝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汝州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赵海涛开除党籍处分;由汝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