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保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案件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白庙乡民政所原会计卢丰磊及大郭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贺志豪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2月,白庙乡民政所时任会计卢丰磊,在向白庙乡大郭庄村发放冬令救济款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未认真核实领款人身份的情况下,即让领款人在领条上代签大郭庄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贺志豪的名字,并在加盖了大郭庄村委会公章后,领取冬令款2500元,致使实际领款人至今无法查清,该救济款也未能发放到相关群众手中。对此,卢丰磊应负直接责任;大郭庄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贺志豪,在村委会公章管理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章管理混乱,对国家资金损失2500元负有一定责任;卢丰磊、贺志豪的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2019年9月,卢丰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贺志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长桥镇坡河村党支部书记冯运方、党支部委员王志炜及原科技局派驻坡河村扶贫工作队时任队长韩学琴在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问题
2018年9月,冯运方担任长桥镇坡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原科技局派驻长桥镇坡河村扶贫工作队时任队长韩学琴、贫困户王某帮扶责任人坡河村党支部委员王志炜,在扶贫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将贫困户王某房屋隐患告知坡河村“两委”后,未进一步跟进,坡河村“两委”在处理王某房屋隐患问题时,没有认识到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的重要性,措施不当,致使王某及其母亲至核查组核查期间仍居住在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内,对此,冯运方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韩学琴、王志炜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10月,冯运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韩学琴、王志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问题反映出部分单位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存在履职不力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把上级关于脱贫攻坚的具体部署坚决落实到位,让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人口,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住不落实的事,处理不落实的人,持续正风肃纪,为我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