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0-09-30 19:50 来源: 郏县纪检监察网站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震慑效果,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冢头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培飞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冢头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培飞在管理公务用车加油卡期间,违规为其个人私车加油6次合计1213.18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12月14日,县纪委给予李培飞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科技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卢天增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及违规乱发补助问题

2013年8月,县科技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卢天增违规公款购买礼品送给客商,共计2200元。2013年年底,县科技局经卢天增同意,以单位人员下乡补助的名义一次性发放年终补助17500元。综合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2月,县纪委给予卢天增严重警告处分,县监察委给予卢天增政务降级处分。

三、白庙乡副主任科员徐小强在公务接待中违规吃喝问题

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徐小强担任白庙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期间,在公务接待中违规安排烟、酒、扑克,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12月,县纪委给予徐小强党内警告处分。

四、李口镇张店西村党支部书记郑利桥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6年1月,李口镇张店西村党支部书记郑利桥,违规利用该村集体资金1296元购买白酒为该村村干部发放春节福利,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综合其他违纪问题,鉴于其主动退缴违纪资金,2019年12月,县纪委给予郑利桥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吃喝,有的私车公养,暴露出了个别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也再次印证了“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做到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以身作则,切实发挥自身“头雁”效应,带头转变节日风气,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钱不多”“事不大”等为由搞网开一面、迁就照顾。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全面从严、始终从严、永远从严,强化日常监督,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 韩梦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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