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站)党委、纪委,铁路地区党工委、纪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做到早提醒、早警示,现将一起违规公款吃喝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宝丰县周庄镇上河村原村委会委员牛长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2年7月至2015年2月,周庄镇上河村时任村委会委员牛长明在负责办理香山矿支付上河村运输协调费工作中,截留7742元用于请客吃饭。2020年3月2日,宝丰县纪委给予牛长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警醒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悟不透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觉性不高。全县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认真吸取教训,防微杜渐,纪挺于前。
中共宝丰县纪委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