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政协副主席李社会主动投案接受监察调查
政协第十届济源市委员会副主席李社会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李社会简历
李社会,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河南省济源市人,本科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85.08-1998.12 济源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工作;
1998.12-2007.03 济源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2007.03-2012.05 济源市人民医院院长;
2012.05-2017.01 济源市政协副主席、市人民医院院长;
2017.01-2019.11 济源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2019.11-济源市政协副主席。
三门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清
主动投案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三门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振清简历
王振清,男,汉族,1962年8月生,河南渑池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
1981.08--1987.02 渑池县仁村高中、县工商局工作;
1987.02--1997.07 历任三门峡市工商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
1997.07--2000.02 三门峡市纪委常委;
2000.02--2001.11 灵宝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1.11--2005.12 灵宝市委副书记;
2005.12--2006.05 灵宝市委副书记,灵宝市政协党组书记(正县级);
2006.05--2008.07 卢氏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07--2012.05卢氏县委书记;
2012.05--2017.05 三门峡市副市长;
2017.05--三门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河南省公安厅原巡视员许宝成主动投案
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河南省公安厅原巡视员许宝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许宝成简历
许宝成,男,汉族,1953年6月出生,河南灵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月参加工作。
1971.01—1995.03 历任河南省军区警卫连战士,河南省公安厅警卫处科员、副科长、协理员、副处长;
1995.03--2001.06 河南省公安厅警卫局副局长;
2001.06—2005.11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河南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5.11--2008.05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河南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8.05--2012.05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2.05--2013.09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巡视员。
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副县级)李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开封市委批准,开封市纪委监委对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副县级)李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公司管理人员,党性观念淡薄,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官不廉,化权为利,在其他单位兼职取酬、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谋利;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风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财物。
李巍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开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开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巍开除党籍处分;由开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开封市纪委监委)
尉氏县港尉新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吕念来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开封市委批准,开封市纪委监委对尉氏县港尉新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吕念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念来背弃初心使命,法纪意识淡薄,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违规操作;违反廉洁纪律,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
吕念来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开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开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吕念来开除党籍处分;由开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开封市纪委监委)
漯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原主任曹海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委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原主任曹海杰(副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海杰违反工作纪律,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擅自挪用专项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曹海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漯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漯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曹海杰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漯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