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给乡镇公务交通划定“补贴红线”
2019-04-28 16:00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一边领取公车补助,一边又报销日常公务租车费用?”

这是咋回事?

去年10月,在党风廉政建设年中检查过程中,鲁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发现,部分乡镇公务员存在既领取公车补助,又报销日常公务租车费用情况。

“把《鲁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找出来,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经查,此方案还真没有对各乡镇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范围进行明确限定,明显存在制度空白。

针对以上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研究后决定向县车改办制发《关于完善乡镇公车补助保障区域的建议》,建议该部门对乡镇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范围制度空白抓紧调研,出台科学合理的补充规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鲁山县乡镇村组多、区域面积大及脱贫攻坚、秸秆禁烧、环境整治、全域旅游等工作多任务重,乡镇交通确实不便,干部工作确实需要车辆。”鲁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董书宏介绍说,收到建议书后,该部门通过对周边县市相关制度政策进行咨询,召开专题会议,到县辖区张官营镇、尧山镇、瀼河乡等10余个乡镇实地调研走访,多次讨论研究,决定根据县域实际情况,确定按照五公里作为保障范围,向25个乡镇下发《关于完善鲁山县公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的通知》,划定了乡(镇)公务交通“补贴红线”,即5公里内拿补贴不坐公车,5公里外坐公车不拿补贴。

“监察建议就是要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真正成为‘祛病拔根’的‘良方’,努力把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鲁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叶锐如是说。(鲁山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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