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石龙区纪委监委的同志来到石龙区人民路街道“三资”管理中心回访,一排整齐的档案柜映入眼帘,柜子上红底白字的社区名称标识格外醒目,墙上悬挂着各种管理制度,一个管理有序的工作场景展现在面前。
殊不知,以前该街道却是“三资”管理混乱的“重灾区”,一些村组干部不守纪律规矩,利用手中权力,借助财务虚列开支,套取集体资金供个人消费支出,甚至侵占、冒领群众的占地款、拆迁补偿款、救济款等,有的社区账目在会计家中随意放置,账本丢失、缺失、损毁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这种现象曾在该区四个街道中都有发生,群众意见较大,上访问题一直不断。
区纪委针对基层“微腐败”频发的实际现状,组织区农林水利和畜牧局、民政局等职能单位,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石龙区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在辖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三资”管理中心,基层社区财物账册全部移交到街道“三资”管理中心,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村财乡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突出重点项目、关键环节、主要岗位等,确保监督全覆盖、无盲区,有效规范了小微权力,遏制了基层“微腐败”问题的发生。
“现在,村里账目都移交到街道办事处‘三资'中心了,财务支出更加严格、规范、安全,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村级财务管理宽、松、乱的局面,基层“微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该区人民路街道纪工委书记李艳杰说。(石龙区纪委监委 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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