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16家单位工作不力被问责
2017-05-16 10:37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

近日,鲁山县纪委对全县25个乡镇(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及230名驻村第一书记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存在突出问题的16个单位进行严厉问责,其中约谈22人,诫勉谈话6人,拟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并全县通报。

其中,鲁山县公路局、联通鲁山分公司、移动鲁山分公司、邮储银行鲁山支行工作不力,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其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写出深刻检查。

县新华书店、石油公司、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煤炭局、县科协等6家单位派出的驻村第一书记因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群众满意率低被撤换。

此外,马楼乡永乐村驻村第一书记、团城乡牛王庙村驻村第一书记,因档卡资料不规范、扶措施不具体等问题被撤换,该乡包片班子成员被诫勉谈话,包村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按照有关规定,上述被撤换的8名第一书记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驻村工作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派出单位当年年度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另外,县纪委还对在2016年度脱贫成效考核中成绩较差、产业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慢、资金滞留严重的鲁阳街道、磙子营乡、库区乡、瓦屋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主管副职进行诫勉谈话,责成限期整改。(鲁山县纪委)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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