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书记谈】李晓伟:突出“四抓四强化” 推进扶贫领域以案促改
2018-08-14 17:42 来源:

今年以来,汝州市按照平顶山市纪委监委的部署,聚焦扶贫领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努力构建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抓基础,强化案件查办查办案件是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基础。去年汝州市纪委监委查处优亲厚友、挪用侵占等扶贫领域案件71起、处分61人。同时,将严肃执纪问责和以案促改工作相结合。今年以来,查办扶贫领域案件29起、处分2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发案率下降将近50%。比如:查处的温泉镇东均田村原村主任赵某利用危房改造之机勒索财物案,赵某被罢免村主任职务,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不但使贪婪犯罪者得到惩罚,而且让对扶贫资金觊觎者受到警示。又如:查处的蟒川镇蟒窝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原村主任王某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优亲厚友等问题,二人均被开除党籍,让全市村组干部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抓震慑,强化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共筛选扶贫典型案例63起,在全市开展以案促改,强化工作实效。一是全市公开通报曝光。运用下发通报、专题大会等形式,对筛选的63起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查摆,对本市查处10起案件进行点名曝光,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干净用权、清白做事。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向临汝镇等5个案发乡镇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市纪委还派人参加各有关单位的警示教育大会, 在会上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和检讨书、重要岗位人员作表态发言、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话,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各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和村居干部对照典型案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列出问题清单,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全市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1万多人(次),召开专题会议30余次,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1项。

抓监督,强化“两个责任”按照省市关于以案促改工作的要求和平顶山市纪委李建民书记的指示,成立9个检查组,纪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分别任组长,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全市乡村,尤其是55个贫困村,不间断明察暗访,督促县乡两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开展检查65次,党政纪处分29人,组织处理14人;对扶贫工作落后的3个乡镇党委书记和扶贫项目实施不力的1个市直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

抓整改,强化建章立制针对扶贫领域重要环节和部门,建立问题台账,下发检查建议书,督促制定落实措施,出台《汝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要求贫困乡镇党政一把手每周至少在机关住宿3个晚上,贫困村支部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坚持“5天4夜”制度和日例会制度,每天沟通交流、碰情况。制定了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的意见,明确监督重点和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督促财政及相关单位完善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制度,构建扶贫资金监督责任体系。

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不仅促进了扶贫领域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的查处,而且警示教育了党员干部,完善了制度,堵塞了漏洞,体现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作者:汝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主任 李晓伟)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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