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刁的行为好严重呀!”
“是呀,要说小刁有能力、有魄力,是咱镇里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咋在这事儿上犯糊涂呢!”
同事们口中议论并为之惋惜的小刁,是我们镇规划所原所长,因为在“帮助”个别村民完成建房手续时,违反党规党纪,三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7000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小刁年轻有为、吃苦耐劳,工作上有思路、敢担当,做事雷厉风行,风风火火。只要有工作任务,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哪儿,只要通知他,他总是第一个赶到,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去。镇里的同志和群众对他的评价都不错。没想到,他竟然会犯这样的错误。
小刁受到处分后,思想消沉,总是把自己关在办公室,别人都下班了才回家。工作也不积极主动了,连平时开会也是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
我作为镇纪委书记,觉得必须跟他好好谈谈,使其正视问题,及时整改。
“这三次收的7000块钱,不是我主动要的,只不过一时糊涂,收下了。对我处分这么重,我没脸见人。”一见到我,小刁略显委屈地说。
“这糊涂能犯吗?你收这钱,是典型的侵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要是咱们的家人去办个事都得送钱送礼,咱心里气不气?”听了我的话,小刁低着头不吭声。
“在调查期间,你抱着侥幸心理,向组织隐瞒违纪行为,这些都是加重处分的因素呀!不过,这也给你敲个警钟,防止你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小刁愧疚地点点头,“确实,我犯的错误性质比较恶劣,作为党员干部,真不应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错了就改,从哪儿跌倒的就从哪儿爬起来才是应有的觉悟。对犯过错的干部,只要认真改正,组织还是会给予考虑的。”我继续劝解道。
“张书记,听了你的开导,我心里畅快多了。只要组织上不觉得我丢脸、拖后腿,我还继续好好干,并牢记这次教训,绝不再犯错了。”这么多天来,小刁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惩戒在于警示,治病为了救人,目的都是帮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改正缺点和错误。治“病树”要“祛病”更要“康复”,在执纪审查中,基层纪检干部要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执纪审查后,更要做好后续工作,对“问题干部”及时拉一把,让他们能够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作者:张进朝 舞钢市尚店镇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