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8日至12月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供销社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工作。2021年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监事会‘家底’不清,没有对社属企业进行有效监督”问题:
整改措施:1.登记房产面积、证号不准确。由于工作疏忽,资产台账登记的新一街两处房产,一处房产房产证号登记有误,已经重新核实并纠正;另一处房产面积不一致为2018年政府扩宽新新路,临街房屋被无偿扒拆39.07平米,现已在台账备注栏说明。立行立改,今后工作要做实做细,更认真深入。
2.监事会对具体问题研究督促不够。
对东工人镇土地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此宗土地为卫东区政府2013年纳入旧城改造范围,要求与开发建设方签订《土地开发补偿协议》,开发商支付250万元后,卫东区政府又将该片区全部纳入国际物流园规划范围,开发商以开发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为由拒绝支付剩余128.9万元款项。目前该块土地仍未过户,还在再生资源公司名下。下一步将加强与卫东区政府、开发商进行沟通,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3.存在资产浪费现象。
由于管理不到位,2019年恢复太阳城商厦负一层停车场打开通道才发现冷柜未处理,造成资产浪费。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市太阳城商厦修订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资产盘点核查。
整改结果:达标并持续跟进。
(二)关于“下设的一个党委和29个支部没有如期换届”问题:
整改措施:2017年市委对市供销社巡察之时,市供销社下设一个党委、29个支部。2018年,市土产日杂工贸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党支部转入市非公经济党委。经过重新整合,目前市供销社共下设1个党委(中共平顶山市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员会)、4个总支(中共平顶山市果品食杂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中共平顶山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中共平顶山市棉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中共平顶山市太阳城商厦总支部委员会)、19个支部(市供销社机关2个支部、电子时代广场支部、新联支部、果品公司3个支部、农资公司3个支部、再生资源公司4个支部、棉麻公司2个支部、太阳城商厦3个支部),党员总数468人。目前所有支部已完成换届。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关于“果品食杂公司投资河南广墅置业有限公司200万元血本无归”问题:
整改措施:2020年6月,根据舞钢市法院下达(2019)豫0481执208号裁定,钢城花园二期-101房产权(地下室4100平方米)该标的物转给白某。因该房屋债权人多数在湛河区法院起诉,被执行人白某居住地为湛河区,现执行分配权打包转至湛河区法院。市果品公司2020年7月在湛河区法院执行局被纳入执行财产分配。果品公司多次到湛河区法院执行局催促了解执行进展情况。由于该案涉及债权人多,标的物是一层地下室,分割中存在一定困难。
舞钢法院执行局对该标的物在网上进行了两次司法拍卖,均因流拍而告终。市果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2月25日、3月10日到湛河区法院执行局询问执行进展情况。承办法官表示:一是该案院里研究多次,分割办证由于债权人过多且执行物在地下一层难度较大;二是寻找能一次性全部购买的人,出让产权后进行分配,目前有意向购买的人没有找到。鉴于目前的情况,院执行局正在多方寻求其它解决问题的途径。
整改结果:已达标并持续推进。
(四)关于“太阳城、农资公司、市果品公司、再生资源公司等4家单位应收房租1900万元,少收370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1.太阳城商厦少收房租56万整改情况。一是2012年豪凯迪家具入驻太阳城商厦进行整体装修,根据班子会和工会小组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豪凯迪家具1个月装修期支持,即免收1个月房租12万和一个月物业费19.5万元,共计31.5万元。二是2016年以来,受市场影响,商户经营困难,且当时中兴路修路影响,商场部分商户准备撤场。为应对困难形势,经班子会研究和工会委员会及职工代表小组长联席会议谈论表决同意,决定给予豪凯迪3、4、5楼租金适当减免,即自2016年6月起减免7个月房租,共计24.5万元。以上两项合计减免房租56万元。目前市太阳城商厦修订完善了财务制度,确保按时按金额收取房租。
2.农资公司少收房租29.21万整改情况
2016年10月农资公司与张某签订《房租租赁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按合同计算应收房租270万元和债务53.4667万元。由于经营问题,张某于2017年4月停止缴纳租金。期间共缴纳租金38万元(含20万押金)。后农资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张某需支付农资公司29.21万元。目前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张某无可执行资产。市农资公司将保持与法院执行局联系,争取早日执行。同时市农资公司修订完善了公司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市果品公司少收房租108万元整改情况
一是2016年市果品公司与林某开签订租赁协议,双方约定自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0日,林某租赁市果品公司位于劳动路开发楼地下室。后因林某经营不善,提出退租。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终止合同。原合同期限为2016年7月,实际合同执行截至到2014年8月,故出现租金差额76万元。二是市果品公司与宝视达眼镜有限公司签订25年租赁协议,预收房租200万元。由于没有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对所收租金进行分摊,造成2013-2016年应收与实收租金差额32万元。以上两项共计108万元。
目前,市果品公司对经营场地积极招商,劳动路地下室已与2016年8月重新对外租赁。同时加强财务管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市再生资源公司少收房租44.96万元整改情况
截至2020年底,已收回房租30.56万元,目前还有14.4万元房租未收回。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君悦置业欠租金8750元,该租户在夜间突然搬走,截止目前仍失去联系,故一直未收到欠款。经公司班子会研究,将此项账目做坏账损失处理。二是部分租户由于漏水、翻修、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等问题申请减免租金。目前市再生资源公司正严格按照程序形成集体意见研究减免租金事项,确保按时按金额收取房租。
整改结果:已达标并持续推进。
(五)关于“账外账问题严重”问题:
整改措施:1.目前正组织人员对市社综合楼的建造成本进行认定。
2.待成本认定完毕后及时计入市供销社或市供销社投资平台-市新联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财务账。
整改结果:持续推进。
(六)关于“太阳城、棉麻公司、电子时代广场3家单位将收入计入应付款,涉及金额4100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三家单位分别为市宏润电子时代广场、市太阳城商厦、市棉麻公司。其中涉及电子时代广场的计入其他应付款691万问题,已于2018年6月整改完毕,且经过巡察组认可。
市供销社对直属各单位进行了财务专项检查,目前市太阳商厦、市棉麻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相关账目进行了调整,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已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七)关于“近亲繁殖现象普遍”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1.再次梳理历次干部调整文书资料,对照《条例》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条例》执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2.严格企业人员管理,澄清企业职工人员基本情况,责令社属各单位制定本企业人员录用及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3.实行企业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制度。
4.组织社属企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业务培训,提升企业组织人事选人用人标准。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八)关于“农资公司多次以个人名义将社有资产投入嘉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至今30万元未收回”问题:
整改措施:自2017年巡察后,农资公司多次到嘉禾公司现场催要欠款,经过努力,陆续收回欠款13笔,共计11700元,还有269700元未收回。目前,嘉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债权已在公安部门、检察院备案,且由于多种原因无立案,市社将配合农资公司加大催要力度,争取早日要回欠款。
整改结果:持续推进。
(九)关于“伪造账目、销毁合同和凭证”问题:
整改措施:1.2020年11月,新联公司召开班子会,对原会计人员进行调整。
2.2021年3月,市供销社组织相关人员对市新联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2021年4月,市供销社开展全市供销社系统财务法规专项培训。
4.2021年3月,新联公司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关于“没有很好发挥行业管理、政策协调、技术培训等作用”问题:
整改措施:1.2018年开始,按照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文件《平顶山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市供销社组织社属公司对各自分管的协会开展了清理和脱钩工作,并于2020年9月实现了全部脱钩。同时积极参加由市民政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同时再生资源协会、果品协会、电子产品协会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积极发挥协会作用。
2.培训中心制定2021年培训计划,目前已经开展人事、财务、统计工作专项培训和“党史”宣讲培训,并积极对接省社,利用“云视讯”系统,参加省社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一)关于“公款私存”问题:
整改措施:1.2019年11月5日开立了宏润电子时代广场工会对公账户,进一步完善了工会财务管理,所有工会经费全部由工会对公账户收支,个人账户剩余的工会账户及利息150.97元在移交财务后,在2020年11月30日转入该工会对公账户,目前已整改到位。
2.2019年10月市太阳城商厦工会开设基本账户后,采取公对公转账的方式,在工会以现金形式发放下岗职工救济款和独生子女费,目前已整改到位。
3.2019年8月再生公司工会开设工会对公账户,公司拨付的工会经费均已转入该账户,2020年9月,公司重新修订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已于2021年3月12-18日,对各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二)关于“滥用现金支付”问题:
整改措施:1.棉麻公司因资金短缺,职工经常垫付办公费用,报销后,公司将款项从单位网银转至经办人银行卡。对此情况棉麻公司重新修订财务制度,积极参加市社组织的财务专项培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2.市供销社2021年3月12-18日,对各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各公司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三)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占用车辆”问题:
整改措施:1.积极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配备足额公务用车。
2.封存现有车辆,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将此车作为公务用车进行备案,供市社机关使用。
3.修订完善市供销社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十四)关于“多位供销社领导违规在新联公司签字报销,且存在领导互签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1.对新联公司开展财务工作专项检查。
2.新联公司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开展市社财务法规专项培训,完善各公司财务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五)问题线索办理中存在案卷不规范、谈话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将线索来源、核查组人员名单、案件初核报告及人员处分材料整理归档。
2.召集核查组相关人员,补充完善谈话记录。
3.按照档案管理规范,一人一卷装帧归档。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新发现问题
(十六)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方面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总社七代会会议精神,根据市供销社一代会提出的发展改革总体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制定《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并量化年度工作目标。
2.在充分征求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各单位的意见后,编制完善市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并提交党组讨论决策后上报市政府、上级社,确保供销社综合改革始终坚持以党建统领改革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3.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业务调研计划,重点调研综合改革即项目建设、体制改革、基层社升级改造或恢复重建情况、“三位一体”工作推进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十七)关于在推进改革、破题解难方面缺乏韧劲和担当
问题:
整改措施:1.对2020年在叶县、宝丰、鲁山开建3个为农服务中心项目进行验收,争取早日投入使用,推进综合改革。
2.印发《关于加强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平供[2021]8号),积极指导各县(市、区)供销社和社属企业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填报工作,以便将来市社将项目库中优质资源对接上级政策,争取相关专项资金扶持。
3.积极帮助市宏润电子时代广场申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目前通过省级评审,为全市唯一一家。
4.联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省农信社联合社平顶山市办公室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有效融合,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共上报8个试点单位,正全面铺开工作。
5.开展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检查初验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合规有效使用。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十八)关于班子整体合力和功能需提升问题:
整改措施:1.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按照年初制定的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落实。
2.完善领导班子运行机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3.开展对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调研。
4.根据班子建设配强配优领导班子,强化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十九)关于应付机关事务多,谋求企业发展少问题:
整改措施:1.对社有资产增值保值情况进行调研摸底,积极向上级申请优惠政策、资金支持。
2.对拖欠“三金”问题寻找解决方案,积极与医保局对接,争取办理灵活就业,在职和退休人员分开缴费等方式解决基本医疗问题。
3.向市政府报告棉麻公司情况,申请依法破产。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二十)关于基层社为农服务功能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1.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供销合作社现状、存在问题及改革发展建议”专题调研问卷的补充通知》,并设计问卷表格,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认真填报,切实摸清基层社基本情况。
2.提前谋划2021年度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做好前期项目储备事宜,下发《关于开展为农服务中心项目谋划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单位结合基层社实际情况,提前布局拟建设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址、项目数量、项目类别和性质,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填报项目储备表。
3.结合《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要求,
与市纪委联动,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供销合作社全面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三会”制度,创新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确保2021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健全“三会”制度,提高基层社社员管社、治社能力,为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服务乡村振兴夯实制度基础。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二十一)关于基层调研走形式问题:
整改措施:1.制定供销社调查研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进一步转变调研方式方法,少听汇报、少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通过实地走访、暗访、联合调研等方式,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2.年初明确年度调研任务,每位班子成员上报调研方案,并按要求上报调研报告。
3.把调研工作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解决关门搞调研
的问题,杜绝以党校研修报告充当调研报告等行为。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二十二)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
整改措施:1.对《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建立工作台帐和问题清单。
2.对收发文件建立电子目录,实时跟进落实工作完成情况。
3.制定市供销社机关公文运转制度,按照文件主办科室汇报机制对文件落实情况全程监督。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二十三)关于人事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纠正混岗,各就各位,严格人事管理。
2.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加大公务员招录。2021年缺编5名,经编办批准计划招录3名公务员。
3.加强公务员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出入境管理办法》,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事管理办法。
4.对社属企业职工在岗、下岗人员进行全面统计,摸清职工底数。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二十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的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1.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阵地管理,实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维护全系统意识形态安全。
3.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4.每年进行一次意识形态培训。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重要内容。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五)关于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与研讨。
2.严肃党的政治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高质量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开展谈心谈话,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二十六)关于监督责任缺失问题:
整改措施: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其监督,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七)关于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情形。超标准购置数码相机。下属企业存在购买烟酒、汝瓷情形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购买办公用品,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
关监督执纪规则(试行)处理线索处置工作。
3.加强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对各单位进行财务专项检查,加强对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落实,强化监督,以此为鉴,绝不再犯。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八)关于在新联公司设立、收支合作发展基金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对合作发展基金收支情况进行自查。
2.积极与省社对接,待省社合作发展基金办法出台后,根据上级要求尽快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下一步,市供销社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抓好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落实巩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95086;邮政信箱卫东区建设路中段70号;电子邮箱pdsgxsdm@126.com。
中共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