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我接受党支部对我的批评教育,今天我把少交的党费全部补齐,以后我一定要按照标准及时足额交纳党费。”6月2日,鲁山县赵村镇大杷村党员郭长献在该村支委全体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5月25日,鲁山县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在赵村镇大杷村、桑盘村、闫庄村等村进行巡察走访过程中,部分党员反映:“俺村个别党员总是想法少交党费,人家把交党费当成‘吃亏事’!”“不足额交纳党费,哪还有党员的样子?”
党员交纳党费怎能打折扣!
针对这个问题,该巡察村居组通过走访大杷村、闫庄村、桑盘村53名党员,认真查阅三个村的党费收缴台账后查明:大杷村党员郭长献系赵村镇卫生院职工,2016年10月退休后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入户籍地,但在2018年1月工资上涨后至2019年3月,郭长献没有按照新工资每月3200元标准足额交纳党费(每月16元),故郭长献应补交此时间段(共15个月)党费240元,扣除原来已交党费15元(每月1元),实际应补交党费225元。桑盘村党员李轶峰在2014年1月到县中医院上班至2018年3月辞职前,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却依然按照农村党员标准(每月1元)交纳党费,故李轶峰应按照平均每月2000元工资标准补交此时间段(共50个月,每月10元)党费500元,扣除原来已交50元(每月1元),实际应补交党费450元。
巡察村居组经过分析研判,并对其它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该镇其它村也存在类似现象。于是,该巡察村居组立即向赵村镇党委进行反馈,并下发整改建议书,要求赵村镇党委要对全镇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再排查再精准,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巡察组给我们指出了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足等问题,我们一定采取措施整治这些不良作风。”赵村镇党委书记袁六杰向巡察组表态。
截至6月3日,赵村镇党委已排查出拖欠党费党员19人,共补交党费5080元。
“巡察工作如何体现政治巡察,就是要从基层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着手。我们就是要用巡察震慑将全面从严治党信号传递到基层,助力乡村振兴。”鲁山县委第三巡察村居组组长刘连盈说。(鲁山县纪委监委 杨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