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平顶山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0-11-13 11:10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按照中共平顶山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729-912日,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119日进行了情况反馈,提出了4个方面14项整改意见。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逐条细化责任、精心组织落实。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全局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各单位整改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责任领导每周督促一次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督促、检查、落实,切实推动巡察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了《平顶山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市民政局整改工作台账,按照工作职责和领导分工,将整改问题逐项分解、细化,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民政局党组工作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26项规章制度。各责任单位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整改情况每周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

(三)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认领、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对分管科(室)和分管单位整改工作负分管责任,做好督导工作。各责任科(室)、单位对照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严格要求、压茬推进。局党组根据整改台账上所列的整改问题和时限,建立整改问题周报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逐个逐项挂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和协调,全面掌握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采取抽查、督导等形式督促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整改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式单一、学习内容与自身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局党组学习。市民政局党组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重要内容纳入局党组学习计划,制定了《平顶山市民政局党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安排部署,2019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1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党组班子成员每天学习不少于1小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篇目60余篇;党组班子开展集中学习研讨3次,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民政事业发展;党组班子集中观看了《永远在路上》《榜样》《红色故事会》等专题教育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各项精神、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抓好党支部学习。市民政局党组为各党支部配发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要求党员干部开展自学与集体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联系各自工作实际,谈心得、说体会,交流研讨,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三是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宣讲活动,民政党员干部职工100余人参加学习,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利用微信、微博、短视频等网络宣传优势,在平顶山民政微信公众号中连续刊播系列红色微视频和68期各支部学习新闻,组织党员干部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四是推进学习常态化。下发了《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方案》,邀请市委宣传部理论专家专题培训,外出观摩先进单位经验做法,不断加强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2.关于“贯彻落实‘三聚焦’不够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局党组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聚焦”指示精神,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确立“围绕党员抓教育,抓好教育促工作”的思路,将党员学习贯彻“三个聚焦”列入2020年党建重点工作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把做好民生工作的责任自觉扛在肩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做到“纾民忧、解民困”。二是聚焦脱贫攻坚。加大重点贫困县脱贫攻坚力度,将鲁山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年3900元。2019年,为11.2万城乡低保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2.8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聚焦特殊群体。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52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去年的不低于262元提高到不低于274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4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86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去年的154元调整为176元,高于省定166元标准。四是聚焦群众关切。市民政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民政为民服务质量2020年清明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满足广大市民表达对先人的追思之情,市民政局及时发布文明祭扫通告,公布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联系电话,全市公墓、陵园、殡仪馆开展免费祭扫服务;平顶山民政微信公众号提前开通网络“云祭扫”服务平台,让逝者家属、好友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在网上祭奠亲人,在线开展文明祭祀,让爱“永恒”、让生“永续”。

3.关于“部分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薄弱”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基础设施整改排查。局党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置整改工作,对全市76所敬老院(不含汝州)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排查出主要问题219条,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时间、任务和责任,限期整改完毕。二是出台规范化管理意见。下发了《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全市敬老院日常管理和资金保障等工作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实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根据全市敬老院基础建设实际,协调市财政局、发改委等单位,自2020年起,投入资金对全市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和安全管理,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切实解决敬老院基础设施薄弱问题。

4.关于“我市社区发展不平衡”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与推动社区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推动社区治理工作。20191219日,专门召开了全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会议,对社区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全力推动我市社区治理工作。二是健全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围绕推动社区高质量发展,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促进我市出台了《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加强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试行)(平发〔2019〕13号),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27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平顶山市“民呼必应”工作若干措施》和《城市社区治理指导规范》措施,进一步推动社区治理工作。三是抓好社区规范化创建。2019年,加大社区“一有七中心一站”建设力度,全市43个规范化社区创建成功,并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每个达到规范化标准的社区给予10万元奖励,逐步补齐社区建设短板。四是抓好社区治理工作培训。201912月,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分两批次组织县(市、区)组织部、民政局有关同志及街道、社区书记赴外地进行培训,提升社区治理的工作能力。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一定程度上扭转了我市社区发展不均衡局面,推进了我市社区治理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5.关于“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进度较慢,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建设数量偏低”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指导意见》,抓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良好契机,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按照1000/平方米”的标准单列补助资金。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已将省级下达我市的9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养老服务设施资金6251万元拨付到位。二是引进专业养老机构。已成功引进河南孝之源养老服务公司、河南全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安泰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截止2019年底,共建成87家日间照料中心。三是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本着“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原则,持续开展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工作,通过资金支持,完善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的建设,截止2019年底,全市已建成农村幸福院197家。四是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市民政局邀请河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和我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养老护理方面的4名专家,对全市139名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就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抓好食品安全、强化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6.关于“养老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政基础工作相对落后”的整改

整改情况:在养老服务方面,一是构建四级养老服务体系。通过由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四级构成的养老服务体系,来满足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原则在新华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打造了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容纳床位80张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卫东区五一路社区打造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全市已有87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投入运营。二是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了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养老需求,争取上级资金2267万元,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实施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为失能半失能老人、70岁以上低保老人、70岁以上劳模、三属老人、百岁老人等五类人群提供服务。三是加大养老服务行业人员培训。2019年举办了4期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培训班,培训2000余人,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一是提升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全面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散居孤儿生活费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供养儿童由每人每月1100提高到1350元。二是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将受益孤儿的范围由机构养育孤弃儿童扩大到社会散居孤儿和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群体,让孤儿得到更多实惠。2019年共下拨孤儿生活保障金648万元,“明天计划”项目资金228.8万元,孤儿助学项目资金25万元,全面保障了孤儿权益。三是提升儿童福利服务质量。举办全市儿童督导员培训班,对基层儿童福利和保护服务体系、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儿童福利工作者专业化服务水平。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定期更新数据信息,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为做好精准关爱、精准帮扶、精准保护奠定了基础。四是做好未成年人关爱工作。下发了《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暨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乡、村逐级建立儿童信息台帐,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亡工作。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着力做好督促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7.关于“市区经营性公墓较多,没有公益性公墓”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已启动市本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计划建设一座面积不少于200亩的城市公益性公墓,2020年完成选址、规划任务,2021年前建成投入使用。

8.关于“党组织建设不健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位空缺”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召开市民政局机关党委第五届党员代表大会,通过选举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已配备到位。

9.关于“一些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的整改

整改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市民政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10.关于“个别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依托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进行认真整改。2019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由局机关党委牵头利用10天时间,通过查阅资料、记录本、笔记本,结合平时了解的方式,对局属10个党支部的“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内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抓好党支部规范管理。召开“补短板、争先进、促提升”支部党建观摩点评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支部建立问题台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11.关于“个别支部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费收缴管理。由局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专人负责核对党费收缴,全面排查了党费收缴情况,对个别退休党员少缴、漏缴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对有关支部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存在情况进行反馈,并在“补短板、争先进、促提升”党建观摩点评会中进行了点名批评。三是制定党费管理细则。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制定下发《市民政局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各支部书记、党务专干进行了集中培训。

12.关于“党员干部队伍老化,缺乏创新意识方面”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2018年和2019年市民政局招录、接收了12名平均年龄在29岁的同志(7名公务员、1名选派生、3名军转干部、1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招才引智”人员),民政干部队伍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培训。2018年和2019年分别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员干部,举办了三批民政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学习创新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

13.关于“少数财务人员不专业,未组织专业培训”的整改

整改情况:20191225日,由局计财科牵头对局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20余人就政府采购2018-2019年限额标准、非税收入相关情况和《平顶山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系列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了培训。

14.关于“‘市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未投入使用”的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把“市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确定为局重点工程,局责任领导每月听取一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成立项目建设办公室,全力协调推动项目建设,争取在2020年底主体完工。

15.关于“个别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发放清查。2018年在全市清理违规发放补贴时,已对该下属单位进行了整改。二是严格发放政策。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没有政策依据的津补贴一律不允许发放。三是做好自查整改。对局属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专项培训,督导局属单位全部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

16.关于“个别下属单位违规列支招待费”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清查整改。由局办公室、计财科、机关党委牵头对2017年以来局属单位接待情况进行清查,对个别存在的违规情况进行了整改。二是严格工作标准。按照《平顶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完善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接待招待规定,制定了接待招待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工作标准,确保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不出现无公函接待招待。

17.关于“个别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民政工作实际情况,完善了《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市民政局工作纪律检查通报制度》3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纪律作风建设。二是严格纪律考勤。市民政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全部安装了人脸识别签到机,实行严格的考勤签到制度,统一制作了外出人员去向登记表,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外出登记制度。三是加大检查频率。由局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联合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进行7次检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严肃处理。

18.关于“前些年一些合同协议签订把关不严”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制度。制定了《平顶山市民政局合同(协议)审批表》和市民政局合同(协议)的签订流程图,局机关、局属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严格工作流程。合同协议签订由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填写审批表,局政策法规科初审、局法律顾问复审、业务分管领导审定、局班子会议研究、局主要领导签批五道审批流程,合同(协议)才可签订,切实加强合同(协议)监管。

三、严格工作要求,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市民政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项逐条进行整改,完成了阶段性目标整改任务,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市民政局党组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强化措施。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强化民政队伍政治责任、提高民政队伍履职能力,切实把党和政府工作部署、群众百姓期盼落到实处。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市民政局党组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持续查找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抓作风、改作风,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防止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工作新常态。

(三)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市民政局党组严格遵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对民政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做到常抓不懈、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组织要求、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成果转化,切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为我市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民政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375—4976729,电子邮箱:pdsmzxc@126.com。

 

 

                        20204月30日


责任编辑: 张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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