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制度设计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2025-06-19 15:40 来源: 平顶山日报

“这份案卷在手续上不够完善……”6月17日,在汝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人员向案件承办部门反馈评查时发现的问题。

汝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管长远、固根本的治本之策,通过出台实施办法,压紧压实案件质量主体责任,构建“日常评查+集中评查+专项评查”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从制度机制入手,该市纪委监委构建“自查+评查+反馈+督促+整改”的常态化日常评查机制,案件承办部门按照自查清单开展自查,协作区对机关部室、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案件审理室再逐项检查把关,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案件承办单位,督促其逐一整改、对单销号。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已对今年办结案件同步开展评查190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650个,退回补充审查调查3起。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每季度都对已办结案件开展一次集中评查,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专项评查,以评促改,推动案件质量提升。

为从源头上提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案质量,汝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实施办法》,成立案件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由委机关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抽调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骨干力量组成专班,构建“承办部门初研、委机关精研、跨部门联研”的三级研判机制,对有重大影响力、上级关注度高、事实认定困难、案件定性复杂、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疑难案件,适时启动研判机制;同时,以法法衔接为抓手,加强案件承办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协作,对拟移送起诉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组织“监检法”三方联席会议,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有序,推动形成案件质量共同体。

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已对4起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分析研判,其中3起在研判后迅速取得突破、1起在研判后定性量纪更加精准。(蔡文瑶 薛亚楠)

责任编辑: 陈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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