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通知我来谈话的时候,我压力很大,感觉自己问题严重,心里十分恐慌,经过与办案人员的交流,我认识到自己存在问题的根源,也很愿意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争取得到宽大处理……”这是近日鲁山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与谈话对象谈话后,谈话对象主动说明问题的一幕。
在查办案件中,谈话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谈话人员与被调查人谈话,既是短兵相接的“心理战”,又是斗智斗勇的“攻坚战”,如何抓住谈话对象心理,既能迅速突破其心理防线,查明案件真相,又不至于导致谈话对象压力过大,发生安全事故,就要求谈话人员必须掌握一定谈话技巧。该县纪委监委立足实践,从营造轻松氛围、注意把控节奏、及时疏通情绪三个方面,将心理疏导贯穿于谈话工作始终,在执纪执法过程中起到了积极效果。
营造轻松氛围。在谈话初始阶段,谈话对象特别是被审查调查(核查)对象和涉案人员一般都会存在戒备心理,心理活动主要是既害怕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又害怕办案人员欺骗自己。此时,不宜过度加压,要尊重谈话对象的人格,宜宣讲政策,对其进行教育,通过营造轻松、宽松的谈话氛围,减轻、化解、消除谈话对象的戒备心理和抵触情绪,动摇对方的心理防线,使其对办案人员产生亲切感,消除对办案人员的疑虑,要求其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配合组织,帮助其树立信心、减轻思想压力。
注意把控节奏。在前期的铺垫完成之后,谈话人员可以最轻微的问题为切入点,把政策的感召力、法律的威慑力、环境的感染力、亲情的号召力发挥到极致,引导谈话对象对自己所涉及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反思、自责。然后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迅速缩小“包围圈”,加大谈话力度,摧毁其心理防线。谈话人员要注意对谈话节奏和进程的把控,灵活、适时出示证据,可采用直接出示证据法,或暗中点破或点而不破,让谈话对象产生组织已全部掌握违纪违法事实的错觉,被迫放弃侥幸心理,如实交代问题。
及时疏通情绪。在谈话后期,针对谈话对象违纪违法问题严重,涉案金额大、情节性质恶劣、心理敏感脆弱,或因生活工作其他方面已有躁郁情绪的情况,要适当放慢谈话节奏,采用说服谈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育疏导,缓解其心理压力。特别是在谈话对象流露出前途渺茫、无脸见人、轻生厌世想法的时候,要鼓励被谈话人员面对现实,勇于承认错误,深入剖析自己,以积极的态度配合好办案人员的调查工作,争取在党纪国法允许的范围内获得从轻处理。
在谈话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谈话人员应把政策作为谈话工作的“生命线”,把共情当做“开启心灵的钥匙”,既注重调查取证,也注意教育感化,更着重心理疏导,确保谈话工作在安全的前提下,取得应有的效果。(鲁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