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委巡察办:烫手的“山芋”落地了
2020-12-14 10:06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巡察组来了,快帮我们看看这事怎么办?本想着为村民办点好事,现在成了烫手的山芋。”2020年9月,市委第六巡察村(社区)组在陵头镇大庙村座谈过程中,村委负责人牛某对工作人员说了这样一句话。原来,2019年11月,大庙村两委会将村集体荒山、荒地对外发包,期限50年,收取承包金40万元,在承包金处置过程中,涉及的5个村民小组之间以及村委会与小组之间发生了分歧,40万元承包金一直留存在村报账员刘某某的银行卡上,因分不到钱,群众意见也很大,情绪比较激动,这40万元成了一颗烫手的山芋。

了解事情经过后,巡察组组长徐宏伟立即召开组务会研究,大家一致认为此事如不及时解决,可能会引发集体上访事件。既然我们来巡察村(社区)工作,就要帮助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引发群众上访。巡察组经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解决方案,首先按照三资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村报账员及时把40万元承包金上交到陵头镇三资中心报账,并将情况在村内公示,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其次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群众集体讨论,征得各方同意,制定分配方案,尽快的把群众应得发放到群众手中。

日前,村报账员已将40万元承包金上交陵头镇三资中心,并在村里显要位置进行公示,群众看到公示内容后,心里的气顺了,对两委干部的误解消除了,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村负责人牛某拉住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巡察村(社区)组,有了你们的帮助,我手中这颗烫手的山芋算落地了呀!”

群众利益无小事,开展巡察村(社区)工作,就是为群众排忧解难,大庙村荒山承包金一事的顺利解决,消除了干群之间误解,理顺了村级财务手续,有利于村两委下一步开展工作,也树立了巡察工作在群众中的威信,达到了预期效果。(汝州市委巡察办  尹会利)

责任编辑: 张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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