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尹集镇蔡庄村村主任郭振山从2008年至2016年,长期领取占用本村郭庄2组已死亡的单身汉周建志1.87亩粮食直补款1571.4元,受到诫勉谈话组织处理。
2012年至2015年,舞钢市武功乡滚河李村村委会会计孟耀峰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用于种树、畜禽养殖等的21亩地在明知不符合领取种粮补贴的情况下,仍不及时申报核减,违规套取种粮补贴5915.85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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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舞钢市纪委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将监督执纪重心下移,聚焦基层,紧盯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73件,问责74人,其中扶贫领域案件15件,问责16人,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反腐“获得感”。
“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既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保障。“对于胆敢向扶贫款物伸手的,必须严肃查处;对于在扶贫政策落实中敷衍应付打折扣的,必须严肃问责,绝不能让‘雪中送炭’变成‘雪上加霜’,切实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该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朱志骞的表态掷地有声。
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该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分析研判,科学谋划部署,实现市、乡、村三级联动,凝聚合力,构建专项治理“一盘棋”格局,力争治理全覆盖、无盲区。
专门印发《全市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划定专项治理“三重点”,确定把扶贫领域作为重点治理领域;将在扶贫政策落实中搞变通打折扣、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上截留私分、在扶贫项目申报建设上以权谋私等十二类问题作为重点治理内容;把全市涉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全部纳入重点治理对象,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该市纪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强化与审计、农业、水利、民政等部门协作配合,通过翻阅账册、核查明细,全面“扫描”全市14个乡镇(街道)191个行政村近年来的扶贫项目资金情况,拉网筛查相关违规违纪问题。同时,明确以日常督查、突击检查、实地走访“三督查”为强有力抓手,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所有扶贫领域违纪案件实施“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的责任,又查乡、村两级干部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坚决整肃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查处不严等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舞钢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