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三个“坚持”严守办案安全红线
2019-11-14 23:19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洛宁县纪委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理念,严守办案安全底线和纪律红线,在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着力强化办案安全管理,把审查调查安全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到环节中,确保审查调查“零事故”。

坚持案前教育,压实责任。办理案件前,案件主管领导召集办案人员进行集中教育,明确工作职责,宣布办案纪律,并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承诺书》,形成层层抓办案安全的责任机制。

坚持案中监督,文明办案。严格按照《规则》《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谈话人员身份、数量、场所和时间规定,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执纪审查谈话全程监督,定期对谈话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坚持案后跟踪,堵塞漏洞。把安全自查自纠纳入日常工作中,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围绕办案程序、办案安全、办案纪律三个方面的要求进行跟踪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切实做到安全自查自救常态化,确保实现“双安全”目标。截至目前,共签订承诺书150余份,共办理案件184件,未发生任何安全事件。(洛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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