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纪”语 |清明廉洁提醒,请查收
2026-04-03 16:03 来源:
清风汝阳
2026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文明廉洁过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要做好节日风气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党员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弘扬新风,倡导文明、绿色祭扫,以身作则营造节俭文明、风清气正的氛围。
二、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摒弃陈规陋习、抵制歪风邪气,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祀、周年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或在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祭扫、探亲、旅游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将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严禁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扛起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做实做细,紧盯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从快查处纠治,精准监督执纪问责。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将组成监督检查组,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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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笑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