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上饶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祝宏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使我联想到分别来自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工作报告的两个重要数据: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2019年全国共有10357人主动投案。数据说明,近几年来各地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的人数呈现大幅增加态势,正从个别“现象”变为“常态”。这一重要变化说明了什么呢?
我们自然会想到,这说明了投案者想得到从轻、减轻甚至免于处分或处罚。我想这应该是原因之一,但不应该是主要原因,因为相关纪律法律规定早就有,不是现在才有的。我想两个重要数据主要说明了以下三点。
首先,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如一的高压反腐态势起到了震慑、感召作用,让相当一部分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丢掉了侥幸,破灭了幻想,确信伸手必被捉,对抗没有出路,隐瞒只能躲过一时,躲不过一世,不如争取主动,求得谅解,早日改邪归正。
其次,有的是想早日得到解脱。十八大以来,一大批各级各类腐败分子相继服法,尤其是一大批中管、省管干部的落马,让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官员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他们不堪重负,食不甘味,寝不安席,宁愿受到党纪国法制裁,也不愿意再过提心掉胆,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
最后,还有一部分人是真正觉醒了,要重新做人。党的宣传教育警示工作触动了一大批失足干部的灵魂,他们改变了过去的错误认识,从思想上恢复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重新拾起理想信念。他们要重新出发,痛改前非,将功补过,做一个真正的有理想信念的共产党人。
俗语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无论出于何种考虑,亡羊补牢都为时未晚,主动投案都是值得称赞的,都是应该得到肯定和鼓励的。对于一切主动投案且能如实交待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我们都一定要严格按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既要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又要对他们思想上教育,生活上关怀,心理上疏导,让他们看到希望,重拾做人做事的信心、勇气;对那些问题不大、交待彻底、经过一段时间考验合格的同志要敢于重新启用。这不仅是对某个犯错干部的负责,也是为了感召已经违纪违法但还在犹豫不敢主动投案的人,让他们早日下定决心,主动投案,说清问题,重新开始。(吉利区纪委监委 孙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