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偃师市积极探索“互联网+政治生态”监督体系,建立“清源”智慧评价系统,实行“党委统筹、纪委监委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模式,通过定期评价、年度评估、排名通报等,为政治生态建设提供“体检表”“诊断书”,实现政治生态建设由模糊向有形、传统向智慧、外在约束向内在自觉的三个转变,全市政治生态建设实现了有形化、智慧化、自觉化。
一、建立完备体系,夯实科学评判基础。坚持高标准谋划、高站位推动政治生态评价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工作意见。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组建工作专班,综合全市信访、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情况,在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建立政治生态评价体系的意见(试行)》,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构成评价体系的主要指标和分值、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实现政治生态评价从“无形”到“有形”、从抽象到具体。二是科学选取评价指标。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梳理归纳了政治建设、选人用人、以上率下、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5类一级指标,分出坚定理想信念、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36项二级指标,作为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由市委主导、纪委推动,实现政治生态评价可操作、可量化。三是建立“清源”线上系统。打造“清源”智慧评价系统,建立“互联网+政治生态”监督体系,运用“清源”智慧评价平台,通过每季度汇总各单位基础数据,自动生成政治生态“树木”,以绿色、黄色、红色立体呈现优秀、一般、较差的单位,反映整个“森林”状况,快捷找出某地区、某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政治生态既显“病斑”又现“绿树”。
二、健全评价机制,确保精准研判到位。坚持精准审慎的评价原则,做到既科学有效,又客观准确。一是构建“党内+党外”的评分机制。坚持党内评判和党外评判相结合,每季度末,由组织、宣传、政法、审计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分别对参评单位上传的资料逐项进行部门审核评分。纪委监委结合部门评分情况,逐项对照36项二级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同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置群众评议模块,把群众评议结果纳入总成绩,使评价结果更精准。二是构建“市委+单位”的研判机制。每季度结束后,各单位党委(党组)先开展“自画”,对照存在的问题,会议集中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次月5日前提交纪委监委。纪委监委开展“监督画”,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结合审查调查和专项监督情况,形成全市性分析研判通报,在全市印发。最后,由市委分析研判“汇总画”,市委每半年召开1次政治生态集中研判,协调组织、政法、宣传、审计等部门,以结果通报为蓝本,集中研判阶段性政治生态状况。三是完善“个性+共性”的整改机制。结合评价结果,通过纵向的“时间顺序”和横向的“落实质量”,梳理归纳各单位政治生态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突出问题。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交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如针对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差等问题,联合融媒体中心开展“主体责任书记谈”栏目,以公开受邀采访的形式进一步明责、督责。对存在的个性问题,以点对点方式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参评单位精准处置问题,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下季度评价指标体系。今年以来,向80个参评单位反馈共性问题52个、个性问题974个,目前已整改问题923个。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形成常态长效。市委把政治生态评价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将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一是推动工作落实精细化。在政治建设方面,梳理党员干部在打好“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扫黑除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履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结合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如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中,将全市剩余的152户贫困户、408名贫困人口纳入评价体系,跟踪管理、精准监督,确保贫困户真脱贫、脱真贫。二是推动责任履行长效化。紧盯政治画像中发现的管党治党问题,强化同级监督,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将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大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发挥了良好政治生态的建设者和引领者作用。副县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下级监督,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共约谈党组织负责人11个,通报党组织17个,作出书面检查的党组织5个,全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责意识显著提升。三是推动结果运用常态化。年度评价后,对评价为优秀和较好等次的,市委予以通报表扬;评价等次为一般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由市纪委或党委工作部门主要领导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评价等次为差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由市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进行问责。今年第三季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单位38个,较第一季度增长62%;差单位6个,较第一季度减少23%。(据偃师市纪委监委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