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轨道交通集团:融合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创新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工作
2019-02-14 09:53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集团公司纪委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结合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在集团公司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集团公司纪监审计部对集团公司本部2018年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

此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涉及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财务支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各项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项要求,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反馈到相关责任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并加强后续检查监督。

创新开展八项规定精神财务支出专项审计工作,实现了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两项监督职责的联合,实现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目标、重点、步调的有机统一,加强对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起到了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促进厉行勤俭节约的作用,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了公司日常财务支出的管理水平,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地生根,发挥了积极作用。

 

  • Copyright@2008-2013 中共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洛阳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 豫ICP备05009955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8号
  •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