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驻改革以来,驻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纪检组积极适应新的角色定位,主动融入驻在单位工作,按照新的职能定位,主动履职尽责。
一是厘清职责定位。纪检组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晰派驻纪检组的职责定位、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办法,以及与驻在单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增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说服力。
二是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与驻在单位的沟通衔接,着手研究建立起工作协调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同推进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宣传解释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全覆盖的重大意义。准确传递派驻机构“三转”不是“撂挑子”“不管事”,而是集中精力做好主责主业这一信息,争取驻在单位对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重视、理解和支持,营造起良好的外部环境。(洛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