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跟踪回访制度让日常监督提质增效
2021-03-15 23:35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对员额检察官行使检察权、决定权的监督,确保检察官廉洁用权,推动权力规范运行,近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针对驻在单位工作特点,建立了案件跟踪回访制度,运用“嵌入式监督”破解监督和业务“两张皮”问题。

该项制度规定,第一检察部至第十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将已办结案件的综合信息及时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检察院检务督察处每个月定期向群众进行电话抽查,驻院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对已经办结的案件进行抽查。主要针对案件是否依法办理、有无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是否严格执行诉讼程序,能否有效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否存在徇私枉法行为、工作作风是否得当、是否存在吃卡拿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以及是否有破坏营商环境等情况,对案件当事人及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发案单位、证人、利害关系人等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电话回访、约谈或登门回访。

案件跟踪回访制度注重在回访的过程中答疑解惑、释法说理。针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时向市检察院党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案件办理部门和员额检察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对问题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截至目前,共抽查回访案件14件,发现问题1个,并及时提出了工作建议。

通过落实案件跟踪回访制度,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员额检察官在办案中执法守纪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进一步强化了对案件办理质量的监督,夯实了检察官及工作人员的司法廉洁防线,为促进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突出对案件办理环节中量刑建议、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减刑假释等风险点的查摆和制度的完善,通过风险评估、抽查案件、实地走访等形式,进一步整治司法不规范和‘四风’问题。”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边江说。(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 洛阳市纪委监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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