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职工是否参加了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是否严格执行重要节假日24小时值班值守、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日前,栾川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中,与县域某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进行监督提醒。
今年以来,栾川县纪委监委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实施纪检监察室专项调度、“室组”联动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协同推进模式,进一步督促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用“小切口”“常态化”监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为积极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隐患,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安委会成立协作督导专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会商研判月例会制度,聚焦“九小”场所、城镇燃气、企业生产、防汛备汛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漏洞、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开展再监督,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生产企业等开展自查自纠,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
针对督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台账建立不完善不规范、应急演练较少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并通过“督查—整改—复查—追责”闭环管理机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回头看”,督促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和梳理问题根源,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建章立制,防范类似问题再发生。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安全生产一线开展监督检查32次,推动整改问题198个,下发《工作提示函》7份,立案查处问题1个,为筑牢安全生产“责任墙”,守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高国栋)